7月7號古天樂出席某活動時
一名廣東清遠女子舉起「求恩」海報
向古天樂借100萬,不然就要去死
什麼情況,赤果果的要錢?
還要的這麼硬氣!
這名自稱古天樂粉絲的女子
高舉“求恩牌”借錢
並備註了自己的名字、電話和地址
事後該女子哭訴道:
她和父親都有病,她有兩顆腫瘤
父親盆骨有問題,每天疼痛難忍
之前在廣州乞討失敗
這才來香港找古天樂幫忙
並強調
“100萬左右應該夠,我們會還”
如果古天樂不借她100萬治病
她就不回去,在香港等死算了
這種公開場合的求助
對於明星來說
處理不好就會被輿論攻擊
做明星也不容易呀!
不過對於這件事,網友卻一致表示:
不值得!
就算是確有其事
這樣的道德綁架也有點過分了
用死來威脅顯得太蠻橫無理了
(這次小怪我也站網友!)
網友評論
對於古天樂樂善好施的行為,大眾皆知,難免會有騙子趁機騙捐,因此我們先不討論該女子所言真假,只針對她的行為來分析:
1、她既然在廣州乞討過,那就說明有經驗,不排除有欺詐的可能性。
2、特地挑古天樂參加慈善的時候現身,目的很明顯,就是奔著錢來的。
3、事先並未聯繫過古天樂工作人員,意圖就是向古天樂索要捐款,這是一次精心策劃的借錢行動。
小怪覺得:
粉絲是假,借錢是真
大概就是看中了古天樂人善
想要用輿論壓力來逼他出錢
擺明了就是我弱我有理
你有錢又愛做慈善,而我很缺錢
你就得給我錢,不給錢你就是偽君子
不給錢我就去死
如果我死了,就是你害死我的
這感覺就像,我在路上看到一個乞丐
給了他錢,然後整條街的乞丐都圍了上來
說不定還會引來洪七公第47代關門弟子
這種利用別人的同情心
對他人進行道德綁架實在噁心
幫助弱者是我們應該做的事
但並不是我們的義務
若這次就這麼要到錢了
下次定會有更多的“粉絲”來效仿
還記得很久以前的“楊麗娟事件”嗎
那個瘋狂迷戀劉德華的女人
最後甚至導致自己父親跳海自殺
然而11年的時間過去了
她依舊不明白自己錯在哪裡
而他父親最後的遺書
也在斥責劉德華自私、冷血
將全家人的痛苦全部歸咎於他
每個人都有義務讓世界變得更好
但不是每個人都有義務
去負擔別人不幸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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