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开封后 还能用多久?

瓶装药品开封后,还能使用多久?是在药品有效期内就可以一直服用吗?药师在进行用药咨询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患者常有这样的疑惑。

提到药品使用期限,首先我们要清楚药品有效期的概念,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可以看出,药品的有效期有两个前提条件:①药品未开启;②药品在其规定条件下贮存。

在药品调剂工作中,药师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些瓶装药品必须开启或拆零,且一时半会分包不完,那么,这些开封药品,最多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经查阅相关资料,2015年版《中国药典》指出:除药品说明书有明确规定外,眼用制剂、鼻用制剂、涂剂、涂膜剂等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对于固体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剂等),在分装、拆零过程中,其直接暴露于空气中,无法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的分装环境,而且新包装也有别于药品的原包装,容易出现质量问题。

对此,2017年8月8日美国FDA发布了一份修订指南草案《行业指南-固体口服制剂单位剂量重新包装产品有效期》。草案中表示,对于重新包装到单位剂量容器中的固体口服制剂,其有效期原则上为:①从重新包装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②重新包装日期距离药品有效期的剩余时间×25%;两者中以期限较短者为准,并且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①单位剂量容器符合USP通则<671>《容器–性能测试》“固体口服制剂单剂量容器和单位剂量容器的包装容器系统分类”中所述的A类或B类标准。    

②如果药品如生产商所示(例如,标签上的“避光保存”)对光敏感,单位剂量重新包装容器密封系统提供等同或大于药品原始容器密封系统的光防护。    

③药品的原始容器先前未曾开封,并且对容器中的所有内容物一次性全部重新包装。   

④重新包装和贮存发生在与原始药品标签中描述的条件一致的环境中。如果药品标签中没有说明药品贮存的温度和湿度,那么药品的重新包装和贮存应在室温且干燥的条件下进行。    

⑤药品标签中没有警示禁止重新包装。

对于患者而言,需要正确判断药品有效期,掌握判断开封后药品外观,及是否使用期限的基本用药常识,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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