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通讯员牛冬萍
图 | 网络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守法,加快推进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新模式的建立,
自2018年8月1日起,
博州环保局将在全州范围内
组织开展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
这是继2016年以来,我州开展的第三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6年以来,我州已完成中粮屯河博州糖业有限公司、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博乐市中博水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涉及水泥、制糖等7个行业,其中酒精制造(火电)1家,水泥制造3家,钢铁1家,制革1家,制糖1家,有色金属2家。
此次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为:
具有畜禽宰杀、畜禽肉制品加工和副产品加工(天然肠衣加工、畜禽油脂加工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以及专门处理屠宰及肉类加工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为:
以谷类、薯类和豆类等含淀粉的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淀粉(乳),或以淀粉(乳)为原料生产淀粉糖(糖醇除外)、变性淀粉、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凉粉、凉皮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
此次核发,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所有流程均在网上完成。网址是: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http://permit.mep.gov.cn/)。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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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 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请类型、基本信息、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2.州、县市环保部门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
3.州、县市环保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完成后台审核,并通过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材料并申请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
4.对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全州相关企业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
2019年1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博州各级环保部门将促工作、抓落实,
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所涉行业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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