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山西疫苗故事

你應該知道的山西疫苗故事

山西疫苗故事最早可追溯到十三年前,故事是這樣的:

2005年,山西省疾控中心出現一場曠日持久的舉報。

原疾控中心信息管理科科長的陳濤安被通知調任勤物業管理科。同年10月,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製品供應站站長陳宏生、副站長張俊書停止工作,調任消殺用品供應站——一座位於疾控中心門口的平房門臉。

2007年,陳濤安開始向紀檢部門反映情況。他稱,取代生物製品供應站的負責全省疫苗配送和二類疫苗供應管理的北京華衛公司,存在致使疫苗長時間脫離冷藏環境“高溫暴露”、財**敗等問題。

當年10月,華衛公司向山西省衛生廳提出終止合同。

但紙已經包不住憤怒的火苗

2007年12月3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發表《一家小公司是怎樣壟斷山西疫苗市場的》一文,率先揭露了山西疫苗市場完整的利益鏈條,引起巨大反響。

2008年初,省衛生廳調查後稱,疾控中心相關領導在財務管理、抵押風險上負有一定責任。

隨後眾多媒體找到舉報人陳濤安以及張俊書

在當年接受媒體採訪時,他們曾表示:“全省一共有三千多萬的生命,咋能讓一個五十多萬的公司(指華衛公司實際注資),來承擔這樣大的責任。”

2010年3月,《中國經濟時報》根據陳濤安提供的線索進行調查,發表《山西疫苗亂象調查》系列文章,引發公眾極大的關注。

對於曝出的疫苗亂象,山西省在2010年、2011年用了2年時間專項整治,然後偃旗息鼓。

但陳濤安從2013年開始給衛計委寫建議信,因為按照《疫苗條例》規定,藥品批發企業經批准後可以經營二類疫苗,並允許獨立儲存、運輸疫苗。但因接種二類疫苗異常反應的補償費用,則是由疫苗生產企業來承擔。

“這樣會導致疫苗批發公司無憂地購買二類疫苗,他們會以營利為目的擴大利潤空間,降低疫苗儲存、運輸質量和費用。”

這被認為是沒有及時彌補的制度漏洞。

而在之前,山西疫苗風波波瀾再起。

因懷疑孩子接種乙腦二類疫苗後發生抽風,落下癲癇後遺症,山西疫苗事件當事人趙梓玉的父親趙國平於2015年5月18日,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告為山西省衛計委和省疾控中心。

起訴狀稱,山西省衛計委和疾控中心負有管理職責,具體行政行為,已嚴重傷害了趙梓玉的身體健康,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使用脫離存儲環境的疫苗開展預防接種工作違法無效。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趙梓玉疫苗注射行為發生在2006年,確診癲癇在2008年,而趙國平稱於2010年8月通過報紙報道知道疫苗脫離存儲環境。根據行政訴訟法相關解釋,已超過兩年起訴規定,因此駁回趙梓玉起訴。

後趙梓玉不服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令人稱奇的是,一年之後的2016年6月山西對非法經營疫苗案3名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翫忽職守罪對太原市小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綜合監管科科長張建、副科長李婷婷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6月3日,經山西省臨汾市檢察院指定管轄,鄉寧縣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曲沃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計劃免疫科負責人陳紅星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同樣在這一年,原來的“深喉”張俊書因捲入2016山東“問題疫苗”事件而被爆光,當年監管部門列出了波及24個省份、近300名涉案人員的“黑名單”。張俊書的名字列在“下線”人員名單第139號。

2005年之前,他的身份曾是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生物製品供應站副站長。醫科生出身的他,擁有很多其他“下線”難以企及的專業知識。

在多位同事和朋友眼中,張俊書正直老實、膽小謹慎,“根本想不到他會去倒賣疫苗”。

2017年,山西省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強化監管。

一年之後的今天,隨著吉林新一輪疫苗風波,山西疫苗事件再次被人提及,儘管已經物是人非,但很多人相信,在制度缺陷下,疫苗問題也許才剛剛露出冰山一角。

綜合網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