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兩長制」:以共融實現多贏

績溪訊 自從今年6月中旬績溪縣團縣委牽頭組織開展“河小青、林小青”啟動儀式暨母親河尋源交友活動以來,“河小青”、“林小青”這兩個陌生的名字瞬間成了績溪縣家喻戶曉的“紅人”。

其實,“河小青”、“林小青”並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這是績溪縣在實施河長制、林長制過程中,以擬人的手法藉以表達通過“兩長制”的實施實現山青水清目標的良好願望。績溪縣通過開展單身男女青年自願者母親河尋源交友活動,讓他們找到自己心目中的“河小青”、“林小青”。這也是績溪縣將河長制、林長制工作有機融合的又一創新方式。

2017年上半年,績溪縣就在全省縣市級率先啟動實施了河長制工作,緊接著又啟動實施林長制。如何使這兩項工作既不互相沖撞,還要互相促進,共進共榮?為此,績溪縣在實施河長制和林長制工作過程中,雖然各有側重,但更注重“兩長制”的有機融合,充分發揮其1+1>2的功效。

主要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的融合:一是河長、林長的融合。績溪縣縣、鄉、村、組四級河長、林長的人數雖然有所不同,但各級總河長、總林長均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在其他林長、林警人選的確定上,按照就近選定的原則,即河長、河道警長所管轄河道鄰近的山場原則上分別由這條河道的河長、警長擔任林長、林警。二是縣直責任部門的融合。除了河長辦和林長辦分別設在縣水務局和林業局外,各條縣級河道和縣級林長所轄區域都明確了縣直相關的責任部門。三是巡河、巡山的融合。每月開展2次以上的巡山、巡河時,均做到了巡河時順帶巡山,巡山時不忘巡河,這種同步進行的巡山、巡河,大大提升了“兩巡”的工作效率和實際效果。

同時,績溪縣在生態治理項目的實施上,也實現了水生態與林生態的有機共融。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該縣就選擇當時山地沙漠化最嚴重的伏嶺鄉(現改為鎮)在全省首批進行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的試點。成功後,績溪縣加快了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的步伐,在近30年間,全縣先後對約有40%以上的區域都進行過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全縣森林覆蓋率從當時的不到70%上升到現在的78.26%,空氣優良率常年保持90%以上。

現在,在績溪的山水之間,河道兩岸,一個個生態環境優美的“幸福莊園”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河長制、林長制有機共融所展示的1+1>2的綜合功效得到了切實的體現。

(許道寶 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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