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骄阳似火,热浪袭人,顺昌县人民法院联合城管、双溪街道等多部门,在地面温度近38摄氏度的高温下,组织近60名执行人员对位于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西路的被执行人顺昌某木业公司、骆某租赁的原南京军区房地产管理局南平分局的房屋实施强制清退,有力保障了顺昌县渉军停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院长、副院长坐镇指挥
干警整装待发
经过前期短暂而又细致的现场清理,上午9点40分顺昌法院正式开始现场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对该处房屋外围设置警戒线、清理危险物品及无关人员,清点、登记、搬运、交付被执行人财产,利用挖掘机拆除被执行人在租赁场地上添建的固定设施。
设置警戒线
强制拆除租赁场地上的加建设施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城市执法大队协助执行
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代表协调沟通
经过近一上午的拆除清理,最后法院成功将该处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面对高温酷暑,顺昌法院干警充分发挥能吃苦的顽强作风,严格按照预定方案顺利执结案件,树立了司法权威,增强了执行威慑力,也为渉军停偿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司法保障。
案件链接
该案系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顺昌县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承诺于5月28日前无条件将其在租赁场地上添建的固定设施拆除并搬离租赁场地。但在限期内,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搬离义务。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厂房实施强制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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