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後老師主動給缺課的學生補課,學生回家路上被車撞身亡了,老師需要負責嗎?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馬萬富


😊😊😊回到話題!先看前半句“放學後老師主動給缺課的學生補課”,相信大家看了都會很感動。在當下,能有老師主動給缺課的學生補課,實在是太少了。既然是放學後主動補課,那我很顯然,這補課老師是自願的免費的。與那些“課上不講課後講”的老師已經十分難得了。要知道,在大家的記憶中這種事多發生在20年前。近年來,受物質利益驅使,這種情況在社會上已經基本絕跡了。所以這位老師的行為,堪稱表率。

😊😊😊再說下半句,“學生回家路上被車撞身亡”。很明顯,學生的死亡原因是被車撞,不是因為老師補課。老師補課與學生被撞沒有因果關係,並不是因為補課學生才會被撞。學生被撞,要麼是因為司機的原因,要麼是因為學生自身的原因。總之,與老師補課沒有因果關係。

😄😄😄綜上,老師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讓我去承擔責任,後果不堪設想。首先,就是形成了不良的社會示範,就如同當年救人反被判賠的案子,直接結果就是導致整個社會“見死不救”不良風氣的形成。第二,會寒了那些善良老師的心,今後再無全心全意為學生付出的老師,而把教育只當飯碗的老師會越來越多。第三,會導致整個社會的人遇事都要找責任,因為無論怎樣抓一個就會得到賠償,就有利益。此風切不可漲。


都市邊緣241


有人可能會說,老師當然需要負責,因為要不是他主動給學生補課,學生也不會那麼晚才回家。如果學生沒有晚回家,也不會在特定時間來到特定地點,也就不會發生事故。

且不說這番推論在道德上如何耍賴,單從法律上也是說不通的。因為這番推論雖然能夠證明老師補課與學生髮生交通事故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但這只是事實上的因果關係,而不是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所謂的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包含兩個層次:一是條件性,即前者是後者發生的原因;二是相當性,即根據社會生活經驗法則,前者總是能導致後者發生。

顯而易見,老師補課和學生髮生事故並沒有相當性,因為前者並不會總是導致後者發生,學生因為晚回家而發生交通事故是低概率事件。

另外,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四:行為、結果、因果關係和過錯。既然老師補課和學生髮生交通事故之間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那麼就不滿足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所以老師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事實上,老師不光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他給學生補課也並非侵權行為,也不具有過錯。因此,讓老師承擔侵權責任是天方夜譚。學生髮生交通事故,那當然是由肇事車主承擔責任了。


冰焰


作為一名老政治教師,再次看到有關"教師擔責"的問題,我不厭其煩,出於對教師同行的同情和關愛,"三味"再三請求老師們務必記住一點:

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內,幹好自己職責內的工作,就對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最好保護。好心,可以獲得輿論的讚賞,但決不可能成為免除法律責任的依據。

問題中的這位老師,因為學生缺課落下了學習而主動為學生補課,這份對教育的熱忱和對學生的愛心,令人感動!



但偏偏好心沒辦成好事!學生在補課回家途中,因意外交通事故而身亡。先暫且不談事故責任,僅內心上也許是一生中再難抹去的陰影。

如果學生家長也象這位老師一樣,心中有大愛,不願追問這位好心老師的責任,"三味"在此替所有教師給這位家長三個[祈禱][祈禱][祈禱]!

但現實可能會讓這位好心老師失望!

“三味"斗膽預測:如果這事兒發生在大城市,這位好心老師能用20萬擺平此事,萬事大吉!如果發生在鄉鎮縣,在5萬內擺平,阿彌陀佛!

這位好心老師的責任究竟在哪裡呢?

1、老師在放學後擅自讓學生滯留學校,違反了校園安全管理相關規定。

2、老師在課後留學生補課,雖然是無償的,但仍然是禁止的。

3、老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生安全直接負責。特別是,教師為學生補課,一方面沒有得到學校的許可,另一方面,沒有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4、在這件事中,導致學生因意外交通事故死亡,有兩個原因:

一是直接原因。即肇事司機,應擔主責。

二是間接原因。即補課教師,應擔次責。

願老師們吸取教訓,學會保護自己!


三味聊心屋


我是一位老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老師放學義務為學生補課,這是道德範疇的事,老師用心良苦師德高尚。但是如果因為這樣的補課,導致最後學生沒有按規定時間放學,然後遭遇車禍,老師肯定要負一定的責任,這是法律!


教師是學生在校的監護者,放學後的時間除了學生自己,無論是誰刻意支配時,出了意外都必須擔責!

因為我的身份,這樣的回答一定會讓許多人不解,我也留過學生,或是因為考試、分數、平時表現,也有過放學後家長沒有來接只好暫留學校,更有學生上課時生病,不得不離開課堂在辦公室等家長來接。而不論哪種情況,我都必須和家長做好溝通,解釋清楚緣由,讓家長來接!

實際情況是,低年級時家長盡職盡責,都會第一時間來接孩子,高年級家長有懈怠心理,很多讓孩子自己回家,我也漸漸不再留學生了。老實說,讓孩子在他認為可怕的辦公室裡補功課,效果你也懂的!

永遠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僅僅只是因為我是一個普通小學教師,膽小害怕出事,而是生命安全至上,馬虎不得!(四張圖,我們學校。強調下最後一張,學校有時有誦讀、表演等任務,我會請家長放學後,推遲一點時間來看孩子排練接孩子。而且,這樣的活動,我永遠不會比孩子更早離開學校!)


李暢


這個話題好沉重,首先像被撞死的孩子表示最沉痛的哀悼,想到孩子的突然離去,無論是誰都是無法接受的。

在事情發生之後,顯然,是要考慮到追責的,我想在孩子去世之後,家長一定不會放棄對學校和老師的追責,而老師也會後悔莫及的。

那麼從事情的描述中,孩子的被撞身亡顯然不是老師補課導致的直接原因,但是卻是間接的原因,如果沒有補課,可能就不會發生慘案,所以,老師一定會有責任,卻不是導致孩子身亡的責任。

同時。從老師的動機來說,是現在難得的好老師,如果在給孩子補課的時候,家長如果同意的,老師的責任可能會更小,在國人一邊倒的反對教師有償補課的同時,這個老師能夠主動的免費給缺課 的孩子補課,是非常難能可貴的,我們應該從這個方面來正確的看待老師,也應該給與正面的評價。

在最後的問題處理上,老師畢竟不是導致孩子身亡的誘因,是司機來承擔責任,我想我們不要把太多的冷水潑向一個想把孩子教育好的老師。

同時也給想做好事的老師提個醒,好事做好,畢竟現在的社會已經不是30年前了。


煮茶聞書香


我現在很懷疑這些問題的來路。具體的問題我不回答。我就分析兩點,這類言論從家長的層面讓社會對老師產生懷疑和鄙視,從老師的層面覺得現在的家長都是胡攪蠻纏,不講道理,所有的付出得不到認可和理解。總體上達到了挑撥家校關係,師生關係的最終目的。

這幾年持續黑教師的言論甚囂塵上

,什麼上課不教下課教,老師強行要求孩子必須報他的補習班,什麼老師打學生,罵學生,甚至猥褻學生,這一類問題的目的只想傳達一種思想氛圍,那就老師是不可相信的,毫無品格和道德底線的,有些不明真像的人人云亦云,把自己教育的失敗和疏忽歸結到學校和老師。逐漸在社會上形成了一種不信任教育,不信任老師的社會風氣,讓原來高大上的教師職業變成了一種羞於出口的職業。從老師的層面來講,現在的孩子難教,難管,現在的家長不可理喻,最明智的辦法就是忽悠學生,得過且過,不管他學習如何,品行如何,只要給自己不找麻煩,就不用管理。現在我們來想想,如果老師不被信任和尊重,從內心開始害怕學生和家長,那麼誰還會放心大膽的來教育你們的孩子?這種社會的踐踏和整個教師隊伍的畏懼最終只會成就一個機構,那就是校外培訓機構。大家持續的關注和炒作這類問題,,只會加劇這種矛盾和不信任。最終把孩子推向現在培訓班。所以我現在很懷疑問此類問題的真實意圖!他的問題就一個目的學生你不敢教,不敢管,出了任何事,不論有沒有你的責任,你都得負責!我是一個專業的家教老師,確切的說我就是一個培訓機構的老闆。但是我從來不黑在編的老師。我想信他們的絕大多數是認真的,負責的。願意付出來教育你們的孩子的。請大家給老師以理解和包容,那樣你們才能不花錢或者花較少的錢!


東門家教


在中國,老師永遠都是臭老九,社會進步到現在,只不過將破衣爛衫換成了“西裝革履”,口口聲聲重視教育,卻成了一個社會人人誅之而後快的弱勢群體,成了人們對社會某些亂象不滿的出氣筒,被道德綁架位卑職低的倒黴蛋。老師也是人,正因為如此,才有百千萬兢兢業業盡職盡責踏實苦幹的普通老師,教師中一些有違師德喪失良知為人師所不恥的敗壞現象更在人性之中。

就事論事,此事件中的老師負有一定次要責任是顯而易見的,你佔用了學生非在校時間導致學生晚回家途中出事,這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因為你太實在太過負責任了,你還以為那是幾十年前挑燈夜戰辦公的年代麼?作為一個老師,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盡心盡力完成本職工作,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就可以了,你要好好反省,如果你見義勇為一旦失手有可能把牢底坐穿,幫扶老人你最大可能是被當事人及家屬訛詐栽贓,難道你就不知道學校規定時間外在學校留學生無償補課而給你帶來的各種後患麼?學生交通事故,突發疾病,打架鬥毆,藉此晚回家談戀愛,抽菸喝酒上網吧,坑蒙拐騙偷堵……,都是你的責任,縱然你是背鍋俠,可是你也傷不起。


清風20180606


這個問題應該從兩個方面來辨析:一是從道義上來說,老師是出於對學生負責,希望學生成才,甘願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為學生補課,而且也沒收取補課費,老師的做法令人感動。二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老師是要負責任的。只有家長和老師坐下來,一起協商,家長如果從教育孩子角度出發,可以放過老師,因為老師也很內疚。贈人玫瑰,手留餘香。得饒人處且饒人,一切都會好陽光燦爛。





特約通訊員侯昌軍


我覺得,單單從老師的角度上說,老師的初衷是好的,無償給學生補課,說明了這位老師也是一位十分敬業,十分負責的優秀教師!

其次,學生髮生車禍,肯定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發生車禍,必然事出有因!要麼是肇事司機的疏忽大意,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要麼是學生本人不按照交通道路去行走,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並且,老師對於這類事情也是毫不知情的,對於這類沒有預見性的悲劇,於情於理,我都覺得主要責任不在老師!

同時,我也衷心的希望,既然悲劇已經發生了,死者的家長可以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不要把欲加之罪強加到老師的身上!



送給你我的整個世界


請問老師有什麼錯?老師的好心真的被人當了驢肝肺了!

學生成績差,老師留校對其進行輔導,希望能提升孩子的成績,這是多麼正常的一件事情,如果這也要對孩子的去世負責,真的是太讓人寒心了。

老師是一個是非常特殊的群體,希望社會對他們好一點,讓更多的人看到教師行業的美,而不是處處都針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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