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期江西的「搶棺材」事件,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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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強調一點,漢人根本改變不了土葬的傳統,幾千年的文化傳承已經在每個人的血液中。中國沒有真正的火葬,只有火化,火化之後還是和以往沒有任何不同,繼續土葬,該做的墳墓還是墳墓。

話說回來,既然如此,漢人都要土葬,何必先火化?那不是多此一舉?化妝屍體之後火化屍體不可避免地都給環境特別是大氣造成了不小的汙染。還有一點挫骨揚灰,對於漢文化來說確實是對人缺乏最基本的尊重。 再退一萬步,其實中國並沒有法律強制公民死去必須火葬,提倡火葬僅僅是個提倡沒有強制性。既然沒有這種法律,公民有權利選擇怎樣死去,正如選擇怎樣生存一樣。

其實,作為新世紀公民,說實在的也沒有必要避諱或者固守傳統。在一些大城市,土葬確實缺乏土地,還有就是長途運輸屍體肯定不如運輸骨灰盒方便,火化確實有火化的好處。但是我認為,公民有自由選擇直接土葬還是火化,而不是強制。最多可以倡議可以通過經濟手段引導公民火化,比如主動火化獎勵多少,而不是堅持土葬處罰多少,甚至不顧喪主一家感情,強行起棺材火化,甚至直接在墓地砸開棺材潑上柴油直接焚燒。

最後,言歸正傳,火化和直接土葬哪個綠色環保,當然是直接土葬環保!人的器官組織和其它動物相比並沒有什麼不同。人死了,就如其它一切生物一樣,塵歸塵,土歸土,幾千萬年來都是如此,何來不環保?屍體自動在土層中分解腐敗,塵歸塵,土歸土,這是最大的環保! 再說了,如果直接土葬真的不環保,那麼不應該只有人要火化啊,其它一切生物,包括豬雞鵝鴨,野生的,水裡的,甚至是枯枝敗葉,是不是應該全部火化? 以環保之名來強制火化,簡直就是笑話!

如果以土葬浪費土地之名來強制火化,理由同樣不成立。火化以後繼續土葬,和土葬沒有什麼兩樣。真要節約土地,只要規劃好墓地,集中埋葬,幾代自然更替,就起到了節約土地的作用了。反而,那種用花崗岩水泥砌的骨灰墓,就像大自然的傷疤,所謂永久公墓,是真正浪費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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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認為江西出發點是好的,這是移風易俗,造福子孫利國利民的好事。但好事要辦好,讓老百姓能夠接受,充分感覺到實實在在的好處。之所以引起風波,我認為主要是因為工作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欠缺:

一是沒有搞好調查。毛主席說得好: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我們出臺任何一項關係到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時,一定要搞好調查,召開聽證會,廣泛徵求意見。江西就在各地推進一場“綠色殯改”的運動,從7月17號剛開始部署,就要在2018年9月1日零點起實施殯葬改革“零點行動”。時間過於倉促,百姓沒有心裡準備,應當設置一個過渡期,出現新情況新問題還可以改進。

二是過於激進。在執法過程中,出現“搶棺砸棺”的場景:執法隊進村入戶,強行將村民的棺材抬走,成百上千副棺木,密密麻麻地在空地上堆積如山,挖掘機一錘一錘搗毀,一口口的棺材瞬間化為碎木。這樣的做法嚴重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引發更多的牴觸情緒,也是對資源的浪費,本身涉嫌違法。

三是宣傳引導不到位。上面有要求,下面為了邀功,變本加厲地執行。執行過程中簡單粗暴,沒有做好宣傳發動。對於出現的問題,視而不見,也不敢去向上級彙報,怕讓領導說自己沒能力、沒辦法,只知道一味地去強行執法。再加上補貼只有2000元,根本就不夠用。

江西這次殯葬改革出現的問題,實屬不該,因為之前在安徽等省早就出現過,應當吸取教訓,搞好預案,推行時要慎之又慎,事實一再告訴我們,盲目蠻幹肯定會出事。


窗外的白楊


說的人己經很多了,如何做能利大於弊的想法和建議有不少新意,職能部門該好好地參考。

只簡略說兩點,一是,改革開放都幾十年了過去了,要以人為本,走極端一刀切,既不利民更毀壞政府形象的作法不能再繼續了,地方政府更不能以此為幌子去幹些違規違法的事情來。應以循序漸進的辦法做好老百姓破除慣例,節省財力和物力的做法以解其後顧之憂,以利於國家和民眾。就當下殯葬而言,說道越來越多,環節越來越復,老百姓不堪重負,且對社會和群眾的文化和文明程度提高沒有一點益處,殯葬移風易俗勢在必行。

二是,一點點杜絕死人與活人爭地現象。國家土地面積是有數的,生老病死是連續不斷又須佔有土地資源的,長遠看是個很驚人的數字。將來必須採取海葬、樹葬,包括西藏的天葬等利於生態和資源保護。現殯葬手段可多種辦法並舉,直至取消土葬或減少更多的同樣耗費各種資源的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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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地搶棺材# 從法律角度來說,這種“搶棺材”的做法就是搶劫行為。人家做口棺材放家裡礙你什麼事?這是屬於人家的個人的私人物品,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搶奪。

另外從本質上來說,搶棺材也沒有任何意義,只會徒增矛盾。因為大家本質上是接受不了火葬,難道,你搶了人家的棺材就能解決問題了麼?說現實一點,棺材這種東西被搶了,還可以重做。但是人心被傷了,就很難癒合了。

另外,就我個人角度來說,我認為我們是可以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喪葬方式的。在城市地區土地資源稀缺,自然會選擇火葬進公墓。而在廣大農村地區,這些土地埋個人根本談不上浪費,並且現在大多數農村地區也是人死了,火葬了,然後把骨灰放到棺材裡面重新埋了,跟以前相比,也就是多了個火葬的過程,其它任何都沒變。


無畏21064


我是江西吉安的,二老說這幾天它們就要來了,父母年邁,我又不在他們身邊,只能叮囑兩位老人家不要去和它們爭吵,待它們來了把家裡所有的門鎖好,出去散散步,如果它們敢強行撬門,我就回去給它們好看,說到做到!


不會隨意轉身


大凡推行一項變革都不是一凡風順的,甚至要付出流血犧牲的代價。社會在不斷髮展進步,一些不適宜的文化流習就要改,就如買棺材等死這件事吧,國家推行火葬是大勢所趨,利國利民,可以想象人還未死,生活問題都解決不了,還要每人花幾千元買一口自己的上好棺材擺在家裡等死,而且這不是一個兩個人的事,是千千萬萬人都要這樣做,這雖然是一種習俗,但是不是太勞民傷財不合時宜了?所以要變,不變就沒有新習慣,不變現在的女人還包腳,不變現在的男人都是長髮,但是任何變革都是受到阻力的,查收棺材損毀顯然要損失,因為棺材是買來的,但不統一損毀棺材,能改變這種流俗嗎?所以損毀棺材後給予一定的補償,算是人性化處理了。凡是都有一個必然的經過過程,今天不這樣幹,明天干照樣有這樣的逆反力,遲幹不如早幹。不好的風俗習慣就是要變革,如印度有一個流習就是女人是奴僕,隨時可強姦,這不是幾千年伯歷史嗎?不改變能行嗎?世界總是向前發展的,在發展過程中,不能打著保護民俗的大旗,阻止變革,變革就是社會的進步。


大事小事一世間事88


死者為大,入土為安!這是人情世故,也是道德修為!人死之後,忠義永存!後生晚輩哭一程、送一程有何不可?這是對生命的敬畏,也是對生命的尊重!

人的一輩子,艱難困苦,坎坷曲折,酸甜苦辣,是是非非,無一例外的嚐盡!臨近老了,連副棺木也享受不了,悲哉痛哉?

人性的冷漠是社會前進中的最大阻礙?社會的發展與繁榮離不開人的本能和善良!善良從哪兒來的,又將回到哪兒去?善良的真正意義在於對生命的珍惜!對生命的敬重!

移風易俗不是不可以,但不宜操之過急!要徵求大多數人的理解和支持方可實施。畢竟是人類的生命最重要。我們如果摒棄所有的傳承,將前人所積累的傳統美德全部清除,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生而何歡,死而何懼? 人類社會依靠的是人情的溫暖!善良的撫慰!是要盡責任、盡孝道,講事實、講道理!如果人活在這個世上,對死去的先人連起碼的禮貌和尊重都不要,還談什麼親情友情愛情?人與行屍走肉又有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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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為搶棺材令人匪夷所思,筆者本地也要求火葬。但人性化的一面是你在政策出臺前做的棺材(政策出臺後不允許)可以把死者裝在棺材中一起活化,但是要增加因為棺材造成的費用。傳統安葬有不合理的地方不可否認,土葬不廢多少地主要是把墳冢範圍圈大了,墳體又砌得過高就把地佔多了,國外的做法是可以土葬但要深埋6英尺以下,墳體儘量小。


未來不在我還在1


不要以點帶面,關於殯改,我可以負責任的講絕大部分人是支持的,我問了周邊的上了一些年紀的人,他們是支持的,當然也有極少不理解的。同時他們也有蝦列疑問。1,今後火化要不要錢,會不會變相收錢,這個政策能不能有立法保證。2,每個村的公墓是否有質量保證,能否跟省城的公墓一樣美光結實,講究風水不?3,公墓用地怎樣徵收,是否有保障,怎樣維護,要不要出維護費,每年每墓收20一50元維護費給公墓維護員還是可以接受。但絕不希望上交。4,火化的同時是否允許撒入水中,土中或迴歸森林?


有你們生活更美好


火葬比傳統的土葬的方式,長遠來看肯定是更利國利民的。火葬的優勢有三:一是節約土地資源。二是建立公墓,利於國家對土地的規劃利用。三是墓地集中,便於祭拜和統一管理。但是幾千年的土葬風俗,在農村思想根深蒂固,想要改變局面,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尤其要從一下方面開展:一是思想教育宣傳,年輕人更容易接受新思想,年輕人接受了可以感染自家的老人,就算這代老人接受不了,下一代幾乎都能接受了,所以思想教育也不可跳躍式。二是火葬場地,公墓選址都需要考慮民意。三是火葬,公墓費用需要政府部門統一定價,明碼標價,解決老百姓的後顧之憂,以免造成壟斷經營,坐地起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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