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豫法官齐联手,跨省执行显成效

2018年7月5 日,华宁法院3名执行干警从山东前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执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此次执行在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取得圆满成功。

2016年1月10日, 河南省商丘市某货运有限公司豫NXX01重型牵引货车由云南华宁向盘溪方向行驶时,将华宁县农民孙某某撞伤。孙某某虽先后送医院抢救治疗,但仍于2017年2月3日伤重不治死亡。孙某某妻子、子女遂将商丘市某货运有限公司诉至华宁法院。2017年12月29日华宁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孙某某妻子、子女等五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7.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久拖不履行判决义务,五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华宁法院多次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催促履行,并采取网络查控措施查询其财产,但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实现案件执行突破,华宁法院决定赴豫执行,实地调查该公司财产状况。

滇豫法官齐联手,跨省执行显成效

经过6个多小时的车程,3名执行干警从山东抵达河南省商丘市,并与当地睢阳区法院取得联系。睢阳区法院领导了解情况后,迅速选派执行局3名干将并调配车辆协助执行。通过向当地运输主管部门了解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地址,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经过3个多小时的奔走,终于找到被执行人河南省商丘市某货运有限公司所在地。在进一步分析了该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及偿债能力后,两地执行法官共商策略,紧密配合,首先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其次告诫其失信者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从而劝导被执行人勇于担责、积极履行义务。在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最终通过银行转账27.5万余元履行了判决义务,本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滇豫法官齐联手,跨省执行显成效

正所谓“天下执行是一家”,兄弟齐心才能其利断金,在此特别感谢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兄弟法院对华宁法院执行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与协助!

滇豫法官齐联手,跨省执行显成效

图片来源: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华宁法院 金彦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