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後,超占宅基地建的房會被拆除嗎

按照現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應遵循“一戶一宅”原則,且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但由於各種原因,很多家庭都有“一戶多宅”、超佔宅基地建房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土地確權的進度。為此,2016年國土資源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分階段依法處理宅基地超面積問題。

土地確權後,超佔宅基地建的房會被拆除嗎

一、宅基地超出面積能確權的情況

1、經批准佔用的宅基地農民集體成員經過批准建房佔用宅基地的,可按照批准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2、《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之前佔用的宅基地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國農村宅基地和房屋都處於“沒人管”的狀態。直到1982年,國家才出臺了第一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強化了“宅基地”的管理。

因此,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之前,農民集體成員建房佔用宅基地,一般都是可以按實際面積確權的。(佔用的宅基地範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後至今未擴大的,無論是否超過其後當地規定面積標準,均按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3、《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超過面積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的結果予以確權登記。

二、宅基地超出面積不能確權的情況

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後,只能對標準面積予以確權登記,超佔的不能確權。至此,很多朋友又問了,那超出的部分不確權會被拆除嗎?目前的處理方式是對超佔面積會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中註明。

特別提醒:歷史上接受轉讓、贈與房屋佔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面積標準的,按照轉讓、贈與行為發生時對宅基地超面積標準的政策規定,予以確權登記。

綜上,能確權的超佔面積說明得到認可了,自然不會被拆除;對於不能確權的超佔面積,目前的處理方式是對超佔面積會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中註明,也不會被拆除。當然,如果地方政策另有規定的,要結合當地政策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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