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彰顯威力,被執行人主動繳納欠款

案件聚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彰顯威力,被執行人主動繳納欠款

2018年7月11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靜安法院)執行法官辦公室的電話鈴聲突然響起,電話裡傳來急切的聲音:“法官,你好,我是上海優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和傳播公司)的關某,之前我公司有個拖欠工資的案子在你院,一直沒有主動來付錢,現在我要還錢,希望法官儘快將我的名字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因為這個關係,我現在連火車票都買不了了,已經嚴重影響我生活和工作。”接到電話後,執行法官查閱執行系統信息,核實了關某案件情況,並安排其繳納了應付欠款,一起涉民生案件隨之順利執結。

案件聚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彰顯威力,被執行人主動繳納欠款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彰顯威力了,上海靜安法院根據個案的實際情況,靈活運用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充分運用信用懲戒措施,藉助電視、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曝光以來,關某已是又一個迫於執行威懾,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了。

據瞭解,這是一起勞動報酬糾紛案件。2015年7月14日,申請人肖某在原上海市閘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調解下,與被執行單位優和傳播公司達成協議,被執行單位法定代表人關某需在調解生效後10天內支付肖某拖欠工資1.1萬餘元,但關某始終未自覺履行生效的法律義務。逾期,肖某向原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收到案件後,及時對關某名下的財產進行總對總網絡查控未果,於是又多次上門實地走訪,發現優和傳播公司實際運營地已人去樓空,致電關某亦是不知去向,更是搬離了之前的住所地。多方打聽線索均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同年12月7日,執行法官只能將被執行人關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關某主動來院履行完義務後,向法官表示其後悔不已,“這次給我上了一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曝光不僅讓我顏面掃地,還限制了我的出行,讓我無法乘坐高鐵,極大地影響了我的日常生活,對我今後的個人誠信也是極大的受損。”關某懊惱地說,“早知道我就早點履行義務了,我會以此為戒,不再抱有任何僥倖心理。”

法官提醒

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法院推進執行工作、破解執行難的重要舉措。上海靜安法院藉助各種媒體平臺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對逃避執行、拒不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採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公示曝光,持續保持對失信被執行人的高壓態勢,最大限度擠壓失信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督促其自覺履行法律義務,可謂“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來源|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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