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寶貝」送寶貝兒 從此家長不「坑娃」

三件“寶貝”送寶貝兒 從此家長不“坑娃”

孩子們的交通安全,一直是各地交警心頭的一件大事。前兩天交警查獲的一起違法案例,讓我們感到非常有必要給所有家長推薦三個“寶貝”,最大限度保證孩子的交通安全。

抱著娃開車 這家長太“虎”

關於家長開車帶孩子的錯誤做法,我們曾反覆說過很多次,前兩天我們還剛發過一篇文章:《這幾位家長太“坑娃” 引以為戒!》,以提醒每一位家長。不料,“抱孩子開車”又有新案例。

近日,安徽六安金寨縣交警通過視頻巡查,發現一輛轎車駕駛座位置人員異常,仔細查看才發現,駕駛人懷裡抱著一名約4歲兒童。目前交警已通知該駕駛人,並對其做出相應處罰。

三件“寶貝”送寶貝兒 從此家長不“坑娃”

保證孩子乘車安全的關鍵“法寶”就是——兒童安全座椅。

相關研究表明,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將嬰兒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可能性降低70%,對幼兒來說,這個降低幅度是54%至80%。至於4~7歲兒童,配置增高座椅搭配安全帶,與只使用安全帶相比,可將其在交通事故中嚴重受傷的風險降低59%。

目前,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在發達國家達到90%以上,且大多數發達國家已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進行了強制立法。

但我國尚未對此做強制性規定,不過我們強烈建議家長根據自己孩子的身高、體重配備合適的兒童座椅。

三件“寶貝”送寶貝兒 從此家長不“坑娃”

同時,購買及使用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 選擇正規廠家生產、有國家3C認證的產品。

◆ 注意座椅的安裝固定方式應與車輛匹配。

◆ 按照產品和車輛說明書,牢固安裝在後排。

未帶頭盔 騎摩托摔成腦出血

3月19日清晨,深圳龍華區,14歲的朱某駕駛無號牌摩托車搭載曹某(也是14歲)行駛時不慎摔倒,曹某未受傷,但朱某全身多處骨折,腦內出血。據瞭解,事發時二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

我國交通法規規定,未滿12週歲禁止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禁止騎電動自行車,而駕駛機動車則需要年滿18週歲。這起事故中,小朱未到法定年齡駕駛機動車本就極其危險,沒有安全頭盔更是導致“腦內出血”的重要原因。

所以,這裡要說的第二件“法寶”——安全頭盔。

現在有不少家長都是騎自行車/電動車載孩子上下學,年齡大的的孩子則自行騎車,甚至還有“心大”的家長放任孩子駕駛電動車或摩托車。但我們卻甚少看到家長為孩子配備安全頭盔。

研究顯示,自行車騎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頭部受傷,其中有四分之三以上的致命傷發生在頭部。但如果使用了安全頭盔,則能有效減少頭部傷害。研究證實,自行車安全頭盔可分別使頭部受傷和顱腦損傷的幾率減少63%和88%。

與兒童座椅相似,許多國家已立法強制騎自行車時使用安全頭盔,像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已頒佈此類法規。

目前我國交通法規僅對摩托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進行了規定,但為了安全,我們也建議騎自行車也要佩戴。因為對兩輪車輛騎乘人員來說,沒有它,真的太危險。

讓自己的孩子更醒目!

關於孩子們的交通安全,我們一直提倡“被看見 才安全”的理念,如何提高被看見的幾率?這就是我們要說的

第三件“法寶”——反光標識

它到底有多神奇?一段短視頻說明一切。

▲ 去年12月,正是寒冬,天黑得早,為了讓學生放學後安全回家,江西豐城交警給孩子們每人發放了一件反光馬甲,在燈光照射下,馬甲上的熒光條會反射熒光,在黑夜裡極其醒目。

研究數據顯示,在汽車與行人相撞的事故中,有約40%的駕駛人在事故發生時沒有看到行人,而由於兒童身材矮小,更不容易被機動車(尤其是大型車輛)駕駛人看到,這已是兒童在步行時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一個公認危險因素。

此外,兒童的感知能力未完全發育成熟,對聽覺和視覺信息的綜合處理能力有限,通常很難準確判斷聲音的來源,不能準確估計即將發生的交通危險,這導致他們極容易錯過關鍵的危險提示,成為最易受道路交通傷害的脆弱人群。

因此,提高他們被看見的幾率,就成了降低他們在道路交通中受傷害風險的重要方式。

三件“寶貝”送寶貝兒 從此家長不“坑娃”

三件“寶貝”送寶貝兒 從此家長不“坑娃”

因此,希望每一位家長儘可能讓自己的孩子更醒目:

◆ 穿白色、黃色等醒目顏色衣服;

◆ 在衣服或書包等物品上使用反光條;

◆ 兒童穿戴反光背心並組成路隊,由成年志願者陪同沿固定路線行走;

◆ 指定路口看守人員,穿戴反光背心在學校周邊提供服務;

◆ 在自行車上粘貼前後反光片和車輪反光片。

(轉自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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