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巡迴法庭走進市文廣新局

7月4日,靖江法院金融及破產案件審判庭挑選了一起著作權糾紛案件,走進靖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進行巡迴審理,並邀請了文廣新局工作人員、部分KTV經營者參與旁聽。

靖江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市文广新局

該案中,原告蘇某作為詞、曲作者,對《黃土高坡》、《血染的風采》等30首作品享有包括作品表演權在內的著作權。被告靖江某國際酒店在其經營場所,通過專用設備,以卡拉OK的方式向消費者公開播送原告享有著作權的27首歌曲的不同演唱版本的音樂作品。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方式已經構成對涉案作品的表演,同時具有營利性且未經許可、未支付使用費,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作品表演權,應當向原告承擔包括經濟賠償在內的侵權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遂提起訴訟。

靖江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市文广新局

庭審開始前,被告靖江某國際酒店提出了多個著作權相關法律問題,法官助理何成龍均詳細解答,並將法律規定及此前已判決生效的原告蘇某起訴的其他著作權糾紛案件判決書給被告及旁聽人員一一傳閱,被告當即表示希望與原告協商解決本案。最終,在法庭的組織下,原、被告雙方當庭達成一致調解方案,被告表示願意主動繳納相關音樂作品的使用費。

旁聽的另一家涉案KTV也表示希望以相同的調解方案協商解決與原告蘇某的訴訟糾紛。

其他各家KTV經營者紛紛表示,經過本次旁聽,對於著作權相關法律規定有了一定認識,並表示以後將主動繳納相關費用、規範經營。

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關,承擔著“誰執法誰普法”的職責使命。靖江法院金融庭響應市中院組織的“利劍出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專項行動,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立足本職工作,拓展普法思路,充分發揮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有效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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