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公职人员签了个字差点惹上官司,咋回事?

近期,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有一起典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涉及保证人代案外实际用款人偿还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内蒙古:一公职人员签了个字差点惹上官司,咋回事?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李某为做生意筹措资金,其友老陈就找了自己的亲友王某、小陈等四人向某银行借款15万元。李某经营不利,无法偿还借款。银行在借款到期无法归还的情况下,通过诉讼进入执行程序。

王某是公职人员,在准旗人民法院“惩戒涉案公职人员专项行动”之前,便东奔西走,联系催促其他当事人共同偿还借款;又三番五次请求办案人员查控其他被执行人财产,督促他们共同分担还款责任;协调促进还款积极性高涨,与各方沟通不分昼夜节日。

有付出就有回报。在人民法院查控到一名被执行人取得一笔征用补偿费24多万元,但冻结收款账户时其已将补偿费领走绝大部分,仅剩6000多元。此后第三天,该账户又汇入10000多元。通过向这名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告知其已涉嫌构成拒执犯罪。在加上王某个人的积极协调,目前申请执行的银行与四名被执行人及案外用款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及时履行偿还剩余全部案件款7万多元,案件执行完毕。

内蒙古:一公职人员签了个字差点惹上官司,咋回事?

王某作为涉案公职人员,他痛定思痛:“以前真是不懂法,以为只是签个名字而已,万万没想到还要承担还款的连带保证责任,幸好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给借款的主要撮合人施压成功,把剩余借款7万多元本息还清,不然就只能我一个人背了,以后太阳从西边出来也不能干这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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