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擬出台意見管理快遞電三輪:制定「六不准」,編碼管理車輛

鄭州擬出臺意見管理快遞電三輪:制定“六不準”,編碼管理車輛

河南商報記者高鵬/文王春勝/圖

鄭州快遞電動三輪車的管理,有了新動向。

8月1日,河南商報記者獨家獲悉,鄭州相關部門初步擬定《關於加強快遞行業電動輪車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擬對快遞電動三輪車規範管理。據鄭州交警方面表示,目前,該意見的出臺已經提上日程,現在處於各方討論階段,何時正式出臺有待公佈。

鄭州多家快遞公司與政府主管部門來了次“頭腦風暴”

進入7月以來,鄭州持續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嚴查違法上路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以解決影響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問題。治理效果初顯,也對鄭州的快遞行業造成不小的衝擊。

一些快遞公司鄭州區域負責人表示:車輛被扣,快遞末端最後一公里接近於癱瘓。

8月1日早上8點多,鄭州市快遞協會會長張要仁和多家快遞公司的負責人趕到了鄭州市政府。對於他們來說,這場期待已久的會議,關乎著鄭州快遞行業接下來一個階段的發展。

會議圓桌上,一邊是各個快遞公司的負責人,另一邊是鄭州市郵政管理局、鄭州市政府法制辦、鄭州市城管局、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交運委的相關處室負責人。

每位負責人面前,擺放著一份2000多字的材料——《關於如何加強鄭州市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管理的意見》。

“我們一直很想和政府部門開這個碰頭會,雙方坐下來溝通。”張要仁說,最近一段時間,交警部門陸續查扣快遞三輪車後,對整個行業的影響很大。

鄭州擬出臺意見管理快遞電三輪:制定“六不準”,編碼管理車輛

快遞車輛怎麼管?

將統一標準、編碼管理 車身設二維碼管理標誌

意見中提到,由郵政管理部門牽頭,質量技術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快遞行業協會和各快遞企業配合,制定車輛准入標準,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尺寸限值、整車質量、輸出功率、廂體要求、外觀要求、車速限制、續駛里程、主要部件和裝配要求等作出規定,並對車輛實行統一編號和二維碼管理。

同時,由郵政部門牽頭,公安交警部門配合,儘快建立快遞行業二維碼管理系統平臺,對企業、車輛、人員進行統一編碼管理。

眼下,鄭州快遞行業形成了直營、直營+加盟兩種格局,就加盟的快遞公司來說,從業人員管理相對不夠規範。

交警支隊負責人提到,快遞車輛需由企業或單位統一購買,嚴禁從業人員帶車入行,避免出現車況性能參差不齊、車輛非法改裝,加裝大功率電池等情況。各快遞企業應當在廂體左右兩側和後側分別粘貼或噴塗二維碼管理標誌。

執勤民警通過警務通手機掃描車身二維碼管理標誌,就能查詢到車輛所屬企業名稱、地址、公司電話、負責人電話;車輛的品牌、型號、電機號、出廠信息;駕駛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繫方式等信息,以便在執法現場核對。

亂停亂放、隨意變道行駛、逆行、闖紅燈……在鄭州市區道路上,快遞車輛的這些違章行為並不鮮見。

在以後,這些行為也將得到約束。

意見中提到,快遞人員初次交通違法被查處的,應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參加交通秩序公益活動(路口打小旗等);第二次被查處的,企業應當強制當事人停職學習;第三次被查處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督促快遞企業註銷該快遞人員的信息、收回其工作證等。

同時,對發生死亡交通事故且快遞人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一律追究管理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對交通違法、事故較多,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進行約談、曝光,並納入不良企業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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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三輪車命運如何?

設2年緩衝期,之後快遞電動三輪車不能上路

意見中提到,上述工作措施(制定行業標準、車輛准入標準、人員准入標準、“六統一 六不準”)和後續工作措施須在一個月過渡期內完成,在過渡期內,准許快遞電動三輪車在市區行駛,暫不以無牌無證查處,但對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過渡期結束後,對未按照規定上路行駛的依法予以查處。

過渡期完成後,快遞電動三輪車還能繼續上路嗎?

對於快遞公司負責人們的疑慮,意見中也給出了一個方向:2年的緩衝期內,可以上路。

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說,在緩衝期內,准許快遞電動三輪車在市區行駛。緩衝期結束後,鄭州市快遞服務末端配送交通工具形成“2+4”模式(電動自行車+汽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快遞領域的應用。

也就是說,緩衝期結束後,快遞行業在鄭州市所有區域不得使用電動三輪車實施配送,如違反禁令上路行駛,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快遞車輛駕駛員怎麼管?

快遞小哥需崗前培訓、持證上崗

對快遞車輛的司機,也將加強管理。

意見規定,“快遞小哥”需要經過入職培訓。入職培訓合格的,統一由郵政管理部門核發從業人員工作證,工作證上須標註有姓名、所屬企業、工號等及相對應的二維碼信息,實行持證上崗。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意見中明確要實行“六統一、六不準”標準。

“六統一”即:1、統一工作人員服裝樣式;2、統一工作人員持證管理;3、統一車輛編號和二維碼管理;4、統一佩戴騎行安全頭盔;5、統平臺信用管理體系;6、統一購置人員和車輛保險。

“六不準”:1、不準使用超標配送車;2、不準載人載客;3、不準貨箱外裝載;4、不準闖紅燈;5、不準佔用機動車道;6、不準逆行。(編輯 高予妍 首席編輯 徐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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