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手機電池爆炸致5歲女孩八級傷殘,家屬索賠175萬一事?

鶴遊煙


手機爆炸已經不是一件兩件事了,有些由於操作不當,多數因為手機產品的不合格,已經造成的事故,讓很多人受到了傷害,五歲女童手機爆炸導致八級傷殘,家屬維權狀告三星手機公司,可是三星認為手機電池並非三星所生產,就是說電池不是原裝電池,對於家屬索賠的175萬並不接受,其實到底是不是原裝,這裡面確實存在疑點,以前手機電池都是可以取出來充電的,所以配手機電池的也很多,但是現在來說手機基本成了電池不能拆卸,那麼此事件中描述的三星手機到底是組裝的山寨機還是三星公司生產的原裝機,相信法院會調查清楚,還家屬一個公道。


事件描述:安順市普定縣5歲女孩疑被三星手機電池炸傷消息,又有了新進展。7月27日,記者從傷者父親馮玲玲處瞭解到,8月21日,其訴訟三星案將進行開庭審理。 馮玲玲是安順普定縣人。2017年3月9日凌晨4時,馮玲玲將其購買的三星手機放在床邊充電時,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其5歲的小女兒臉部、手部被炸傷。經鑑定,其小女兒的燒傷屬八級傷殘。 事件發生後,三星一名公關對記者稱:他們對此事深表關切,有任何進展將第一時間向外界公佈。但後來,三星並未發佈其他信息。 同時,馮玲玲維權也遭遇到了困境。他告訴記者,自己前往了三星總部維權,但仍未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無奈之下,他只有訴諸法律。他以女兒名義將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視界有限公司、貴州飛利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人民幣175.7萬餘元。 7月26日,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在大寺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馮玲玲說,根據天津當地的索賠標準,2017年與2018年相比,呈現出了變化,此前,他的索賠金額為165萬元,但因標準變化後,索賠金額變成了175萬元。 針對索賠金額變化,被告方提出了延期審理要求。馮玲玲稱,法院批准了要求,並將於8月21日再次開庭審理此案。 在與三星這場訴訟中,電池是否有假或將成為雙方辯論的焦點。此前,三星曾向相關部門表示,該電池並非原裝產品,也不是三星生產。 不過,馮玲玲對此並不贊同。他表示,他使用的電池一直都是這塊原裝電池。事發後,電池一直放在自己身邊,三星從未鑑定,便做出了電池有假的論斷。

孩子母親說,三星所謂的電池非原裝說法不成立,因為三星從出事到現在根本對電池未有鑑定,那麼問題就是說三星在推卸責任,假如真的如孩子母親說的一樣,那麼三星做法就難以讓人信服了,事件發生以來,三星對於事件一直以來持逃避狀態,那麼他們是否是推卸責任?其實最好的證明就是驗證那塊電池,到底是不是三星產,這是質量問題還是電池調包,相信法律會通過專門的鑑定調查還燒傷孩子一個公道。同時也是對三星手機的一個鑑定。


珞珈評論社


在法庭上有那麼一刻我的心裡非常難受,一度差點兒流淚。

自己的三星手機爆炸之後我所經歷的一切,我太能理解馮先生的心情。委屈,憋屈。他肯定比我還難受,畢竟是自家女兒遭了難。

法官問三星通訊(手機制造商)是否知道事情發生經過,三星通訊其中一位律師的答道“我們是後來很晚才知道,具體時間我們確定一下”,和另一位律師商議之後補充說“大概是6月份才知道”。聽到這,我沒忍住“嗯?”了一聲,法官白了我一眼。本來在旁聽席上的我是不該發出任何動靜的,可我實在是沒忍住。我真沒想到三星的代理律師居然當庭撒謊,盈科(如果沒記錯的話就是盈科)也是知名律所了,盈科的律師居然在法庭上撒謊。

法官繼續問“三星通訊,這個事情的發生經過知道麼”,三星通訊答“我們實際上並不清楚”。法官問“那麼你們知道這個事情的時間是怎麼知道的”,三星通訊“我們回去確認一下”。

法官問三星視界(電池製造商)“三星視界,事情的發生經過你們知道麼”,三星視界的女律師很鎮定地回答“事情的發生經過是我們接到傳票的時候知道的”,法官訂正道“接到訴狀的時候”,三星視界“對,接到訴狀的時候”。

法官問北京普天太力(手機渠道商,三星將手機批給普天,普天再批給飛力達)“北京普天太力”,普天答“我們是在接到法院的傳票以及原告的訴狀以後才知道這個事件的”。

我看了眼馮先生,他的表情慢慢變成了憤怒。

“為什麼中國的消費者維權那麼難”我能做什麼

這是一年多前我的一篇文章標題,這個問題在我手機爆炸後無數次出現在腦海中。

2018年7月26日上午於天津大寺法庭召開的這次開庭上,聽見三星通訊與三星視界的律師在法庭上大言不慚的當庭撒謊後,我在旁聽席上默唸了無數個“操他媽的”。我平息不了內心怒火,強烈的想掀桌,想喊出來讓法官知道三星們在放屁。

我忍住了,因為我知道三星並不怕這些。


2017年3月9日晚,貴州安順普定縣的馮先生一家像往常一樣入睡。凌晨,馮先生被一聲爆響驚醒,隨後聽見睡在最外側的小女兒撕心裂肺的哭聲。來不及開燈,他看見一坨火正在自己女兒的胸前燃燒,他急忙用手撥開了那坨火,慌亂中撥到了鋪蓋上。

開燈後他才知道是放在床頭櫃上的三星Note4手機發生了爆炸,炸開的電池將正在燃燒的電芯噴在了自己女兒身上。現場一片狼藉,還不滿5歲的女兒臉部和左手被大面積燒傷。

馮先生連忙開車將女兒送往安順市人民醫院就診。

天亮後,也就是3月10日上午,馮先生找了普定縣消協、找了16年8月20日以¥2699銷售給自己這臺三星Note4手機的貴州飛力達手機連鎖店普定店。

10日中午安順當地某微博用戶將這起事故發在了微博上,有人看見就順手@了我。

我將消息發到了媒體跟進群。

10日晚上,已有媒體報道了這起事故,轉載的平臺還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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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回


2016年我買了一部三星手機,卻沒想到這部手機給我的女兒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傷害!


2017年3月9日晚上,我因為電話快沒電了,把手機放在床邊充電。大概凌晨四點鐘,我被爆炸的響聲驚醒,看到我女兒在脖子上有一大團火。當時我女兒的脖子、附近的衣服都在燃燒。我趕緊用手把女兒身上的火撲滅,開燈一看,我女兒手跟臉都被燒的黑漆漆的。在我把女兒送去醫院的路上,她一直在哭,經過一個多月的治療才得以出院,但是臉上和手上的疤痕卻無法消除。

事情發生到現在,除了經銷商墊付了2萬塊錢醫藥費,三星一直沒有任何回覆,也從來沒有派人來關心一下,慰問一下,從來就沒有。我六月份從老家趕到北京,三星派了兩個工作人員見我,但是那兩個人自始至終話都沒說一句。

我的孩子自從受傷之後膽子就變得很小,害怕見人,一看到人回家就躲在大人的背後,半夜還經常會驚醒會哭。

我希望三星能負起自己的責任!給我和我的孩子一個交代!求大家轉發擴散!讓更多的人看到這個事,謝謝大家了!


馮越的爸爸


三星手機爆炸已經不是第一起,就本案說定個人淺見,僅供各位讀者參考:

目前瞭解到的情況時,三星認為爆炸的原因是因為手機使用的電池不是原裝,其他的暫時並沒有表示異議,但是退一步說倘若手機電池確實原裝而發生的爆炸,那麼也就意味著三星作為廠商其所生產的產品所產生的侵權行為,不僅違約而且侵權,作為受害人的馮玲玲可以選擇違約角度也可以選擇侵權角度進行訴訟,既然目前馮玲玲家人已經提起侵權之訴,那麼就從侵權角度做個分析:

所謂產品責任是指由於產品有缺陷,造成了產品的消費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生產者或銷售者分別或共同負責賠償的一種法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同時《產品責量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的生活補助費等;對造成死亡的,規定了喪葬費、撫卹費等。

而目前雙方的爭議焦點可能主要就是集中在案涉的電池是否屬於原裝,據此根據舉證的規定來看,應當由馮玲玲家人對案涉的爆炸原因確係三星手機原裝電池導致,那麼三星自然需要承擔該賠償責任,相信對於電池是否屬於原裝必然需要通過鑑定程序才能最終判定。

最後,三星手機所佔有的中國市場份額已經逐年降低,至少我身邊的用戶能看到用三星手機的確實少了很多,取而代之的是國產手機的崛起,我想這不僅僅是國產手機創新能力的提升體現,更是三星漠視中國消費者權益,採取差異化對待的結果,希望馮玲玲家人的案件能夠獲得滿意的結果!


麋鹿說法


首先對你的女兒遭遇表示同情,希望能夠儘快把事情處理好,但是維權路上困難重重,也不是說你要多少就給你多少,韓國的手機質量問題是存在的並且是有一定數量的,在中國遍地開花,通過多種渠道得知美國韓國就是把比較差的產品發往中國銷售的,所以我們要提高認知觀念不要崇洋不然高價花錢買受罪得不償失。



做父親的買了一個三星手機卻把自己的女兒炸傷了。這個問題出在什麼地方?出在父親身上,說明做父親的平時做事情不夠細心,不夠仔細,對三星手機的危害認識不足,因為三星手機在中國爆炸是經常出現的,但是你還在使用,說明你的思維觀念有問題,你的觀念是錯誤的,因為思維決定行為思維錯誤結果一定是錯誤的。



所以我們平時一定要注意,錯誤的事情儘量不要去做,負能量的事情不要去做,不然會給自己及家人帶來意想不到的傷害,多去做正能量的事情,多做好事能避開災難,因為心態決定命運。

請你記住孩子有問題都是父母引起的,改變父母的思維就能改變孩子的現狀因為父女連心,母子連心,這個事情就是做父親的一個錯誤舉動把自己的女兒傷害了,並且是終身的,所以我們要引以為戒引起足夠的重視,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而後行。

男人要保護好自己生命中的三個女人,母親,老婆,女兒,這是男人的責任,因為他們都是天使。


國航弱電總工程師


一個企業本應該將合格產品輸入到市場,如果個別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也屬於正常,但是給別人造成傷害就一定不正常!!


隨著科技的進步手機已經是我們人手必備的產品,無論大人還是孩子無時無刻拿著手機,看朋友圈看視頻看電影,因此我們會了解到很多最新的信息,越來越多得人離不開手機,帶上手機已經是家常便飯,生活和重心完全集中在手機上,帶給我們便捷和快樂,可是誰能想到,這樣方便的科技產物卻給我們帶來來了無盡的痛苦;

馮玲玲是安順普定縣人。2017年3月9日凌晨4時,馮玲玲將其購買的三星手機放在床邊充電時,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其5歲的小女兒臉部、手部被炸傷。經鑑定,其小女兒的燒傷屬八級傷殘。

網絡新聞:

事件發生後,三星一名公關對記者稱:他們對此事深表關切,有任何進展將第一時間向外界公佈。但後來,三星並未發佈其他信息。


回顧以前事件:


可以看到已經多次出現這種情況,大眾不明白為什麼你家的手機總會是出這麼大的問題呢? 別人只是不能使用, 而有些公司的手機產品直接升級成“炸彈” 之前的事情已經過去, 現在又出現這種事情的,難道你們不應該給於一定的歉意嗎?

可想象如果是你自己家的孩子,受到這樣的傷害,你心裡什麼感受,給你二百萬,你願意用你容顏交換嗎?何況還是一個小女孩,對於家屬這種要求感覺是合情合理!


大唐書院


首先對小孩的不幸深感同情,同時根據以前相關起訴三星的案件情況分析,本案註定不會容易,必然是一個馬拉松過程,決定案件最終結果的仍然還是電池質量問題,是否是三星手機的原裝電池有問題。

本次發生爆炸的手機仍然是note系列,之前國內外都有這類手機爆炸傷人的報道,國外起訴的案例很多,國內的不多,但是還是搜索到一個案例,出事後三星手機公司一樣否認是自己手機電池問題,認為是使用人使用其他電池造成,最終通過多次鑑定程序,最終才確定電池是三星手機原裝電池,受害人才有機會起訴獲勝,過程歷時兩年。本次三星公司一樣的套路一樣否認,不敢說一樣是原裝電池有質量問題,但是感覺有很大可能。當然在法院處理程序中,必然要對出事手機電池進行專門的鑑定程序,確定到底是不是原裝電池,是不是電池存在質量問題,以前是電池電路設計有問題,這次不知道是什麼。

對於起訴要求賠償,是沒有辦法的選擇,起訴的對象包括手機制造商,電池製造商,國內經銷商和直接的銷售者,本案可以選擇侵權之訴,也可以選擇起訴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最終的賠償數額會依法計算,關鍵還是舉證問題。因為三星手機的傲慢,估計這樣的訴訟不會少。


孤獨1749


支持家屬合法維權。這件案子看起來焦點主要是雙方的證據問題。下面我具體分析一下:

從情感上來看,一邊是年僅五歲的小姑娘,八級傷殘,終生巨痛。一邊是高高在上的跨國巨頭三星公司。小姑娘的弱者地位,天然值得同情。

但是訴訟是講證據的,民事訴訟的重要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小姑娘一方需要證明產品質量有問題,而自己是正常使用。三星公司既然主張不是原裝電池,也要提供相應的證據。雖然電池爆炸了,要看一看鑑定機構能否鑑定出電池的原裝與否。可以預見,這官司不好打,儘管我無比希望小姑娘能拿到合適的賠償。


普通人能做的是,以此為鑑,手機不要長時間充電。即使要充電,也不要放在床邊上。


律師獨角獸


這能怎麼看,我買了你的手機,你卻炸了我的女兒,我不告你我告誰。

如果三星抓著不是原裝電池這點,那麼就檢驗唄!

都上法庭了,有理說理。

一個小小的電池總能查出來是否原裝,爆炸的起火點是不是電池。


黎園匠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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