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驕陽似火
正值熱辣的三伏天
全國各地氣溫飆升
“燒烤模式”已經開啟
蘭洋洋受大boss的指派,來到工地跟進建築工程,一下車頓時汗流浹背。
一看氣溫,已經達到了35℃。在這樣的環境下工作,勞動者有沒有福利呢?於是他又求助了自己的法官朋友。
NO.1
高溫津貼,瞭解一下?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以下簡稱《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NO.2
高溫津貼能發多少?
由於各地氣溫存在差異,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目前,全國已有有28個省區市已出臺“高溫津貼”標準,如圖所示:
NO.3
除了高溫津貼,還有別的保障麼?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注意,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NO.4
高溫天氣工作中暑,算工傷麼?
《辦法》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NO.4
發了高溫津貼,就要一直幹活麼?
《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40℃,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37℃≤日最高氣溫≤40℃,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其他時段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35℃≤日最高氣溫≤37℃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NO.5
高溫津貼需要繳稅麼?
高溫津貼屬於《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40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但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免納個人所得稅的項目,因此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NO.6
沒有拿到,怎麼辦?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NO.7
如果訴訟,怎麼舉證?
勞動者可以通過拍攝戶外作業照片、留存攝氏溫度存記錄、尋求同事作證等方式證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情況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承擔舉證責任。
小編祝願高溫工作的勞動者都順利拿到高溫津貼
向驕陽下的勞動者致敬!(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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