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將啓動新一輪城市規劃編制工作!哪裡會成下一個「新區」呢?

淄博將啟動新一輪城市規劃編制工作!哪裡會成下一個“新區”呢?

淄博市城市發展戰略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一、淄博市城市發展戰略規劃

(一)規劃背景

隨著十八大以來城市發展理念的轉變以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及相關文件要求,淄博市將啟動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根據《淄博市城鄉規劃管理辦法》,城市發展戰略規劃不僅是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和必備環節,同時也是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各類規劃編制的上位規劃。我市目前處於快速城鎮化發展的中後期階段,在城市發展思路、定位、發展方向等重大戰略問題等諸多方面都需要進行認真研究,對於指導淄博長遠發展,提升淄博市在區域中的地位和核心競爭力,強化可持續發展能力均具有重要意義。

(二)規劃期限

現狀基準年為2017年(基礎數據2016年),近期至2030年,規劃期限至2050年。

(三)規劃範圍

規劃範圍包含三個層面。第一層面為淄博市行政區範圍,包括張店、淄川、博山、周村、臨淄五個區(含高新區、經開區、文昌湖區)和桓臺、高青、沂源三個縣,面積5965平方公里。第二層面為包括張店區、淄川區、博山區、周村區、臨淄區和桓臺縣的行政轄區(含高新區、經開區、文昌湖區),面積3498平方公里。第三層面“四位一體”區域,包括張店區(包括高新區)、周村區(包括淄博經濟開發區)、桓臺縣和文昌湖旅遊度假區。

(四)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城市發展戰略規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區域定位與發展戰略,明確發展目標,區域定位,提出核心戰略。區域統籌與城鄉協調,界定區域空間層次,優化城鄉空間結構、統籌確定各功能區邊界。環境容量與規模預測,衡量城市環境承載力,預測城鄉人口與用地規模。城市結構與空間佈局,建立城市空間秩序,落實重點片區佈局。城市交通與基礎設施,生態保護與空間管制,特色塑造與城市氣質,分階段戰略行動計劃,建設時序與實施機制,多規融合與統籌實施機制,規劃體系與分區保障機制研究;其他戰略性重點問題的研究與政策建議等。

開展必要的專題,作為戰略規劃的重要支撐,專題研究的內容包括區域方面、人口與用地方面、支撐體系方面和規劃實施機制體制方面等。

二、淄博市城市總體規劃

(一)規劃背景

當前淄博城市發展環境與發展訴求已發生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山東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年)》對淄博市城市發展提出新要求;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及區域重大基礎設施調整增加,對城市空間和發展方向產生影響;淄博市近期召開的城市工作會議對淄博城市發展框架與發展目標提出新的要求。根據中央、省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和完善城鄉規劃工作的意見》(魯發2015-7號)、《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魯發〔2016〕15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規劃引領控制作用,淄博市啟動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

(二)規劃期限

現狀基準年為2017年,近期至2025年,規劃期限至2030年,遠景展望至2050年。

(三)規劃範圍

淄博市城市總體規劃規劃範圍為淄博市行政區範圍,包括張店、淄川、博山、周村、臨淄五個區(含高新區、經開區、文昌湖區)和桓臺、高青、沂源三個縣,面積5965平方公里。

(四)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根據住建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2016年10月31日徵求意見稿),規劃內容主要(但不僅限於)有:

(1)目標與戰略。包括城市性質、功能定位;城市發展近遠期目標,城市總體規劃核心指標;人口預測和建設用地規模控制等。

(2)空間佈局。包括市域、城市規劃區、城鎮集中建設區等不同空間層次的規劃佈局。

(3)專項規劃。包括綜合交通、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城市整體風貌、公共服務、城市安全等。各類設施規劃深度達到居住區(含)以上級別。

(4)規劃實施。包括規劃實施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分期實施要求和近期建設重點;需要在分區層面規劃、單獨編制的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中深化落實的規劃要求等。

(5)近期行動計劃。明確近期建設的重點地區、重點項目佈局,對市委市政府關注的重點項目提出規劃引導安排,並對規劃實施政策提出相應建議。

(6)城市總體規劃審批機關和城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增加的其他內容。

三、淄博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一)規劃背景

近年來,淄博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綜合功能全面增強,既有相對獨立、分散的“組群城市”格局在支撐城市進一步提升、發展中已力不從心,又加上私人機動化快速增長與交通供需矛盾日益激化、軌道交通大發展時期的契機與挑戰、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等因素,城市綜合交通體系亟待在本輪總體規劃中實現有效的轉型、升級。

(二)規劃期限

期限與城市總體規劃期限一致。

(三)規劃範圍

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範圍與城市總體規劃相一致。

(四)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根據住建部2010年5月出臺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導則》,主要內容包括交通發展戰略、綜合交通體系組織、對外與區域交通系統規劃、城市道路網絡規劃、公共交通系統規劃、步行與自行車交通規劃、客運樞紐規劃、城市停車系統規劃、貨運系統規劃、交通管理與交通信息化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綜合交通規劃模型報告和數據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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