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張掖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有關規定,現將考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察對象
經組織體檢,共確定張成等313名考生為考察對象(詳見附件),其中,尹曉偉(張掖市城市經濟調查隊科員024職位)、王昭亮(甘州區教育局科員052職位)、鮑玉娟(臨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科員072職位)、常雅涵(臨澤縣板橋鎮人民政府科員083職位)、肖雅楠(高臺縣新壩鎮人民政府科員101職位)六名考生體檢時,因懷孕部分項目未進行檢查,暫不下體檢結論,其他考生體檢全部合格。為了便於工作,懷孕考生與其他考生同步參加考察。
根據考錄公告規定,本環節職位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二、時間安排
各縣區考察工作由各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安排組織實施;市直部門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門、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自2018年8月1日開始,8月17日結束。
三、 考察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德才兼備、突出實績、走群眾路線的原則。
四、 考察 內容
(1) 全面瞭解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現實表現情況;
(2)認真查閱本人檔案。按照管理權限,由市、縣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調檔;
(3)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
(4)進一步審驗招考條件中所涉及的各種證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偽造證件、弄虛作假或證件不全的;
(2)不符合招考公告中職位所規定的報考條件者;
(3)招考公告中規定不得報名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 考察要求
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選派2名以上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人員參加。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寫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全面客觀地反映被考察人的情況,並附必要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要有證明人簽字或加蓋有關單位公章。對在職人員的考察,由所在單位出具現實表現材料,並根據考察對象工作情況,採用聽取所在單位(村、社)領導或組織情況介紹、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同時,還要徵求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對非在職人員和未就業畢業生重點考察其在校表現,必要時可到其畢業院校、臨時工作單位、就業見習單位、所在街道社區、村社進行考察或通過函件形式外調考察。考察工作要實行責任制,按照誰考察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對工作失誤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 辦理手續
考察工作結束後,由各負責部門、單位和縣區對考察結果進行彙總,形成考察意見。8月17日前,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上報錄用審批報告,並附每位考生的考察材料、《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一式兩份)、《甘肅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甘肅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一式四份),報市考錄辦。公安、法院和檢察機關錄用審批表按有關要求填寫,錄用審批報告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公安、法院和檢察機關彙總後,再報市考錄辦。省上辦理錄用手續時需要政審的,同時提供政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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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張掖市考錄公務員(參公人員)考察人選名單
張掖市考錄辦(代章)
2018年7月31日
原標題:關於對2018年擬錄用公務員進行考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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