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成效」执行发力施高压 奔赴多地把车扣

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顺利将一台汽车扣押,并成功实施了转移,坚决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这一举措受到申请当事人热情点赞。

案件经过

2017年9月2日,被告何某在其自家责任田收割稻子,受害人王某打工返家途中看到后,指责被告何某侵占他的责任田,双方发生争执并动手互殴,致被害人王某头皮裂伤,左侧额骨凹陷性骨折。经鉴定,受害人王某为轻伤一级。因何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祁东县公安局逮捕。2017年11月1日祁东县检察院向祁东县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赔偿受害人王某损失共计65237.9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一直未履行文书义务,受害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查明被告王某名下有一台湘A牌汽车,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执行方案并赶往长沙车管所对其车辆进行查封,后又前往祁东看守所对被告王某进行调查,询问车辆下落,得知车辆目前存放于祁东最偏远的四面山他哥哥家中,于是又奔赴该乡腾云岭村,起初被执行人哥哥反抗情绪明显,引来了众多村民围观,并直言“他们的田地权属纠纷还没弄清,你们把车开走我就叫他们全家去你们法院闹”,后经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反复释法终于同意将车辆扣押,并成功转移。

「执行成效」执行发力施高压 奔赴多地把车扣

法官寄语

生效判决的执行,是司法程序中关键一环,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只有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当事人充分理解信服,才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尊严。

审核:旷 鹃

2018年第28期

「执行成效」执行发力施高压 奔赴多地把车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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