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新华社质问公摊面积伤民,你怎么看?

陈韬


我听说的最离谱的是一梯三户的户型,三家的公摊面积加起来比一套房子的面积还大!难道走廊加电梯、楼梯就能比三家的总面积还大吗?其实说白了就是开发商虚报建筑面积,事情的背后隐藏的是房地产公司加价“陷阱”。

商住两用房和商铺的公摊最“蹊跷”!因为一般来说,商铺的单平价格,相对一些住宅的单平价格要高许多。看样板间的时候,售楼人员介绍的各方面都很好,但是等你交了款,有很多事你就“不当家了”。

买房子应该算是普通家庭最大的消费了,这虚报一个平方的面积就得多拿少则一万,多则数万,甚至十万。对于一些地角好的楼盘来说,这些事都不能计较,因为好地角有的是人买。

甚至有些售楼人员,在卖楼的时候高喊:“贷款的靠边站,全款的往里走”!火爆的楼市助长了开发商虚报建面的“嚣张气焰”。但是对于急于买房的老百姓来说,又有什么办法呢?

有的小区在建设之初,开发商便承诺有多少车位,多少绿化。其实到最后交房的时候不一定能兑现,这就造成了有些小区停车难,根本原因还是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做了书面文章。

很多大型开发商,都有自己的物业公司。当你买房的一刻也就意味着,你成了他们的长期客户。卖房子能赚一笔,物业费还能赚一笔,公共设施广告费和业主信息费再赚一笔,啥时候是个头啊?


红色雄起


公摊面积伤民

公摊面积是房屋建筑面积减去套内实际使用面积。指楼道、电梯、安全通道,步梯、建筑墙体、管道井等公共使用部分。

1、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本人深有同感,97.77平米的房子套内72平米,一梯四户,也就是说我们4户又一起多买了一套房子做公摊,公摊面积之高,令人折服。

2、不得不说公摊面积的合理性越来越应该遭受质疑,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法规,约束公摊面积比例。高昂的房价,高比例的公摊面积,让人难以接受。少则花费几万,十几万,多则花费几十万、上百万的公摊面积,代价高昂的走廊电梯,实在是难以消受。

3、房屋面积测绘一般是由相关部门来测绘,对于老百姓根本不太了解。测绘的精确性难以受到监督。0.1平米=10平方厘米,巴掌大小。对于房价1万元的房子来说,0.1平米=1000元。10万元的房价就是1万元。多一巴掌少一巴掌,肉眼凡胎的我们,很难发现。

4、买着100平米的房子,却住着70平米的房子,以三口之家为例,听着是人均33.3平米的豪宅,实际上享受的是23.3平米的正常面积。然而随着房产税的出台,对于大平米的房子,可能还需要缴税。

5、物业费的收取是按建筑面积收取,而且主要是管理公摊面积,不得不说,物业收费合理性也受到大家质疑。室内(实际使用面积,套内面积)的问题一般不负责维修,那为何还要收费呢?然而对于业主来说,室内才是最关心的问题,所以一般楼道10多年脏乱不堪,老化陈旧,也不见物业维修。多数物业只是打扫下楼道卫生。

6、建议取消公摊面积,按实际套内面积计算更合理。


设计好好


在国际上可行的方案,一搬到国内未必就可行,很有可能形成更大的纰漏和不公平,采用国际通用的建筑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也不会例外。

一般国内的多层套内面积可达到80%~85%,有些甚至更高;而普通高层小高层能达到75%以上就已经不错了;但一些高端的高层、超高层套内面积比只有70%,甚至还不到。

虽然在国际上大部分都采用套内面积为住宅面积数据,但我国还是一直坚持以建筑面积来办理房产证,并且与房产有关面积有关的数据都是按建筑面积为依据。

为什么?原因在哪里?是因为我们的设计院、开发商和居住者们太聪明了,尤其是在擦边球上更是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

前几年我们在计算容积率时是不计算飘窗面积,而阳台面积按一半面积计算。最终的结局是大批的开发商通过飘窗、阳台大打擦边球,于是出现了70方的三房二厅一卫,90方的四房二厅二卫。审批一套图纸、验收一套图纸、使用又是一套方案,把飘窗一打通、阳台隔墙一扯掉,通通变成了套内面积。早把法律、安全抛到脑后,把利益、金钱放到了首位。

于是政府又不得不出台新的政策,控制飘窗面积和个数,还有阳台的面积和数量。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使之达到可控的范围要求。

反之,假如我国把套内面积作为建筑面积依据,甚至是容积率的依据。

那么,一定会五花八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什么法子都要想出来。甚至可能会出现购房送游泳池,只要游泳池不在套内面积范围。

最终肥的又是开发商,而居民因为获得更多的套外面积而支付更高的费用,羊毛出在羊身上,到头来遭殃的还是购房者。而有房者因为没有享受到新政策的优惠,而变相损失惨重。

当建筑面积变为以套内面积为建筑面积依据后,实际房价是不可能会有所下降,甚至会更高。特别是刚性需求者,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低价房。


鞅论财经


新华社直指公摊面积伤民的质问,如同一枚威力巨大的深水炸弹,将这一深不可测、问题多多的房地产开发乱象,炸得是呲牙咧嘴,浮出水面,肚皮朝天,无法遮羞,尴尬无比!但却引发了广大居民的强烈共鸣,不少深受伤害的购房群众,纷纷拍手称快,连呼过瘾。



说实在,与不少购房者一样,霍小姐也在开发商这种与民争利的公摊乱象上,吃了不少亏,花了冤枉钱!

几年前,曾在某小区购置了一套约160平米的高层电梯房,但是拿到钥匙一进去,感觉和过去家里(单位分配)的100多平的步梯房没多大差别。

在装修的时候才发现公摊面积,居然“偷偷”吃掉实用面积将近1/3的猫腻。这套3室2厅2卫1厨的房子,铺木地板用了90平方,算上卫生间厨房所铺瓷砖的面积也只有110平方。呵呵,怎么有50多平米不见影踪了呢?!举目四望,就是这一层4户分推的电梯井,管道井,步行梯,走廊过道,满打满算每家也最多分摊20平米呀!



直到认真研读了新华社的文章——《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吃瓜群众这才彻底搞清。

原来太可恨,太精明的开发商,简直做到了匪夷所思,无孔不入,说其是善于打“擦边球”打出了世界一流的水平,可谓毫不夸张,一点也不为过。



你看看,人家不仅将能瞅见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过道、垃圾道纳入公摊,甚至连看不到的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也一一纳入公摊面积,堪称在多算公摊面积计算上,还真是下了一番苦心思,很少有“漏网之鱼”。

可想而知,与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的通行标准来看,广大购房群众不知是多付了多少“冤枉钱”,人家开发商(大老板)怎能不挣个盆满钵满,大腹圆圆?!



其实,这篇接地气、顺民意的好文章,很值得有关部门和开发商来认真读一读,最好下力气治理好房地产市场的公摊乱象,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实惠!


霍小姐的八卦炉


對於首次購房的小主們,對公攤面積,很多人其實都不是特別瞭解,有的房子的公攤面積可能只有10%。有的房子公攤面積卻達到了30%,如果花100萬買了100平的房子,實際居住面積卻只有70平米。想一想,花了30萬的血汗錢在那30平米的公攤上,就忍不住要吐槽啊!那麼這種差距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公攤到底是什麼?它是怎麼計算得出的?究竟多大面積才是合理的?小編覺得還是有必要瞭解清楚的,畢竟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一平方米都是錢啊!

一、什麼是公攤面積

公攤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它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無論是多層、高層還是商品房都有公攤。公攤面積越大,得房率就越低,反之,則越高。

二、不同類別住宅公攤比率不一樣

7層以下住宅公攤率為7-12%:

多層建築一般是指層數在6層左右磗混結構的建築,其參與公攤部分的面積包括外牆水平投影的1/2,樓梯,樓梯間,為住戶提供服務的物管用房(熱交換站、水泵房、配電室等)。一般佔房屋建築面積的13%到18%。室內的層高分為室內淨高(地板與天花板之間的距離)和室內層高(地板與上層地板間的距離),一般情況下,層高在2.8米左右,室內淨高在2.65到2.7米之間。如果室內層高超過4.7米以上應按照兩層計算室內面積。

7-11層住宅公攤率為10-16%:

樓層為7—9層為小高層,一般小高層公攤取決於各樓盤自身的情況,不同的小高層樓盤公攤也有差異。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底層沒有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小高層公攤系數在10%-15%之間,而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5%-20%之間。按規定7層以上必須配電梯,所以小高層屬於配電梯的範圍之內,它的特點是方便的同時又能給生活一種新的高度。

12-33層住宅公攤率為14-24%:

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是最大的。根據建築規模的不同,高層建築一般在25-33層之間,而且高層住宅的樓梯高度最高。另外高層建築有電梯及電梯前室佔用了空間,也有安全通道樓梯佔用空間,還有「管道井」「強電井」「弱電井」等公用設施都佔用了空間。所以高層建築較多層建築的公攤面積要大得多。

別墅類的公攤率為1-8%:

別墅是包括地下層在內的最多三層的獨棟住宅形式,帶室內車庫。一般來說獨立別墅沒有公攤面積,聯體別墅有較少的公攤面積。公用面積分攤的原則是僅存在於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存有連接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三、計算公式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公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

公攤系數=總公共分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總套數)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牆體面積+陽台面積

注意口令:外牆隔牆量中線,套內牆體全計算;陽台區分封閉否,封閉全算未封半。

舉例來說,一套9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戶型,套內面積是74平方米。那麼公攤面積 = 建築面積 - 套內使用面積=(90-74)平方米= 16平方米;公攤率=公攤面積/建築面積= (16 / 90)平方米= 17.8%;得房率=(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建築面積=(90-16)/ 90平方米 =82%。

四、公攤面積並非越小越好

在如今的高房價下,面對高公攤很多購房者都有點難以接受,看似面積夠用的房子,在去掉「讓人傷心」的公攤之後,實際面積往往令人大失所望,自己用不到還花了不少銀子,因此對於大多數買房的人來說,公攤越小就越好。那麼公攤面積是不是越小越好呢?業內人士分析稱,事實並非如此,公攤面積過高雖然會影響住宅面積,甚至會花更多的錢購房,但是公攤面積過低,也意味著配套公共設施的規模縮減,因此也將影響居住品質。一般來說,樓層越高,公攤面積越大,因為樓層越高,則電梯、消防等公共設施越多,所以公攤面積越大,公共設施、走廊越多,公攤面積也越大。

五、公攤風險怎麼避免

新啓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附件標明瞭"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但只列明瞭應分攤的部位及其構成,具體數據仍不確定,所以仍然存在著開發商讓業主多攤的可能性。這裡我們總結了幾招,提供給購房者參考。

索取公攤數據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讓發展商出示有關計算公攤面積的數據,包括整幢建築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基本數據,也可以要求發展商列明公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具體項目以及各項目的面積,這樣業主可以通過數據求出公攤面積,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查閱有關資料

業主們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數據的計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合同里約定公攤範圍

律師建議,考慮到目前國家在公攤面積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必須控制在哪個範圍區間,因此,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務必弄清以下內容:設計的套內面積是多少?公共設施有些什麼?共有建築面積有多大?最好將這些數據寫在購房合同中,合同中沒有的,可以通過與銷售方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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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止是新华社的质问,同时也是我的疑问,花高价买的房子性价比越来越差,听着面积不小,但实际可利用空间是越来越小。尤其是对高层住宅来讲,大套三硬生生住出套二的感觉,私人领地一再让位公共空间。

元芳还清楚的记得,以前的老房子根本就没有公摊一说,而且像阳台这些都还是不计在面积之内,纯粹是搭头。可现在呢,有些地产商甚至把飘窗都统算在内了,如果在墙立面再挂两块砖我估计也就算在内了。在面积核算上地产商可谓斤斤计较,一丝一毫都不落下。

有时候住着房子想想都来气,在交费上永远有人惦记着你,但公摊的使用率或者说使用权有时又无法享用,举个简单的例子,小区公共场所像电梯、楼道等这些公摊的地方,物业承揽的广告经营费都进了自己腰包了,可作为公摊的老东家却一分都见着。交费的时候一分不落,有好处的时候又各种理由搪塞你。

我认为,当前的公摊核算标准非常混乱,需要国家制定具体标准,怎样算公摊?公摊该怎样摊?公摊收费按什么标准,是否需要与房价等价等一系列问题,都应该有个统一标准。不能地产商想咋搞就咋搞。


元芳有看法


美国人均工资比我国高6倍,平均房价比我国低很多。关键的是美国房子面积是实打实的套内净面积,不包括墙体所占面积,更不包括其他公摊面积。例:在美国100平方米的面积是实打实的,按10000万元计算就是100万元。同样的套内面积,在中国至少是125平方米计算房价,按12000元一平方计算,就是150万元。当然,未来也是按这个和你征收房产税的,吃瓜群众们懂了吗?


领航者58


=^_^=此乃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套路!如果说开发商们卖房子只算套内面积的话,我们的房价还会高得离谱;事实上现在有些城市还在卖套内面积,只是楼盘相对来说较少而也,更或许相对于小部分只卖套内房子的开发商们因为太少的原因而被我们给忽略了而也......

=^_^=就拿你题目中的100平方的房子实得套内面积只有70平方来说吧!如果说开发商按建筑面积卖房子照10万元每平方卖的话,你这套房子就得1000万元,而如果他是照套内卖你这套房子的话,他依然会卖1000万元,那么摊在套内的价格就不是十万元一平方了而有可能达到了15万元每平方;这么一整的话,你是不是觉得15万一平比十万一平高出了又是一半那?而房子依然是那房子,价格依然还是那个价格,只不过是换汤不换药而也......

=^_^=相对于物业费之类的还不是一回事那,如果是房子的面积由建筑面积变成了套内面积的情况之下,还不是一样的得水涨船高那?所以建议还是不要提如此弱智的问题为好,也许经你们这么一闹,我们国家的房价又该翻了一番了,且高得更加的吓人了......


Wang王顾左右而言他


请原谅我说一句,其实公摊和房价是两个概念。房地产开发商在定价时,是不会考虑公摊因素的。他不会因为公摊面积大,所以房价便宜点,也不会因为没有公摊,所以房价高一点。决定房价的除了地段、地段,还是地段,这是任大炮公开宣扬的,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按照国内一直沿袭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界定,我们大概知道,高层建筑的出房率大概在70-75%,低层建筑的出房率大概能到80-85%。出房率的差别,主要在于,高层建筑他的通风井、管道井、电梯数量都要多,占用面积更大,低层相对占用的就少,所以出房率更高。但是我们同样会看到,低层的房价比高层一般会更高。除了低层舒适度好些,楼层少实建面积会少,还有出房率高公摊小的因素在里面。


所以,我们不要认为房价高是因为把公摊算里边了,就算不计入公摊,只算使用面积,开发商同样可以把单价调高,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大家需要关注的是,涉及公摊面积的,是不是还计入物业费、取暖费乃至以后可能的房产税等其他增加费用。


另外,看到有的条友评论,说开发商建完房子,用自己的物业管理,是为了赚取物业暴利。这个也要辩证的看,熟悉房地产业的应该知道,目前各大城市大小物业公司很少有能营利的,很多是亏本运营。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养人,有一批职工需要安置,只能安排在物业岗位,亏就亏点,至少能安排一批人就业。真不做物业了,这么多人怎么办?二是为了树立品牌。像万科之类的大型房企,用自己的品牌物业,主要是增加房子的附加值。现在许多买房的,不光需要好的房子,更需要好的物业服务。好的物业能吸引买房者,进而让房子卖个好价钱。试想下,万科开发的高端住宅,请了个杂牌不入流的三流物业,大家一看就没心气了,房子还怎么卖?所以挣钱的不是物业,还是开发商。


以上是一家之言,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观房社


首先,我们德弄清楚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说白了,就是整幢楼(简单来说就是结构相连的整栋楼)所有公共面积(包括地下室,过道,电梯井,管道井,门厅,管理房等)的面积按照套内面积按比例分摊,那么这里就有这个问题了。一,既然地下室我们已经出钱买下来了,开发商和物业凭什么拿着我们的财产再卖一次,或者租赁受益(地下车库停车位)?二,物业公司成本中为什么不把管理用房的使用费减去,因为这是我们业主的共有财产,现在给你使用,你没有任何表示么?三,这些面积有谁能在买房的时候核算?相关部门能否给个说法,最起码说清楚这块面积是哪个单位负责核算的?四,如此复杂的面积核算方法,根本没有可操作性,购房者永远不可能掌握最准确的公共面积,如果目前我对公摊面积有疑问,我该找谁?我的损失由谁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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