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歲老人訴贍養 院長上門開庭彰顯便民敬老之情

百歲老人訴贍養 院長上門開庭彰顯便民敬老之情

2018年7月23日,虎林法院沙雲凱院長本著“辦理一個案件、重拾一份親情、挽救一個家庭”的原則,帶領審判團隊一行人,來到虎林鎮清和村的一所鄉間小屋裡,在鮮紅、莊嚴的國徽下,在由餐桌炕頭構成的簡易審判席前,對一起贍養糾紛案件進行了審理。

一位百歲老人辛苦操勞一輩子,養育四兒兩女,本應享受子孫滿堂的天倫之樂,卻處於“老去有誰憐”的尷尬境地。

百歲老人訴贍養 院長上門開庭彰顯便民敬老之情

老人於某春行動不便,來法院時是其中一個兒子揹她到法院立案大庭。聲稱兄弟姐妹對老人不聞不問,自己獨自贍養老人心有不甘。承辦法官沙雲凱院長得知這一情況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採用巡迴審判的方式,到老人家中對這起案件公開開庭進行審理。顧及到老人年事已高,沙院長主動聯繫司法局為老人申請了法律援助,由司法局指派王律師作為老人於某春的代理人,又考慮到贍養案件涉及百歲老人,並邀請了村主任、村民代表參加了庭審。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調解協議,旁聽的村民代表對法庭的調解給予一致好評,法庭也取得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開庭時,老人起訴的四個子女均到場。庭審中,沙雲凱院長認真聆聽老人的訴求及老人兒女的辯解,通過雙方舉證、法庭辯論,沙雲凱院長從法律和情理層面對老人的兒女進行勸解,在法庭調解過程中,一方面對老人子女的付出作出肯定,一方面對老人子女耐心教育說服,最後原告的四名子女都表示願意贍養老人,並不再互相攀比之前各自對母親的付出。最終在徵詢老人自己意願後,各子女之間達成一致和解意見:母親隨三兒子赴山東共同生活,其餘子女每年給付原告1000元贍養費。法庭氛圍由之前的劍拔弩張變為一團和氣,農家院裡其樂融融。

當老人顫巍巍的即將離開暫居的二兒子家中時,98歲的老母親和她的二兒子、二兒媳都流出了依依不捨的淚水,這一別不知何時再相見。

百善孝為先,贍養老人不僅是道德規範的要求,還是法律規定公民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百姓的事無小事,虎林法院堅持把家事糾紛案件作為涉民生案件的重點,盡最大努力使各類涉民生案件能夠及時審理,迅速結案,同時加強對贍養老人的法治宣傳,營造孝親敬老的良好社會氛圍,盡力讓每位老人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所有家庭都能和諧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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