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飆車釀事故 面對調查百般對抗 駕駛人涉危險駕駛罪被公訴!

2018年04月24日12時53分許,一輛號牌為蘇B1ZZ**的大眾轎車在江蘇省無錫市惠山隧道里轟鳴著呼嘯而過,在漂移時,車子右後側擦碰到前方大巴車左前側,隨後逆時針旋轉2圈,又追尾前面一輛沃爾沃客車後才停下。事故致三車不同程度受損,大巴車上4名乘客受輕微傷。

疯狂飙车酿事故 面对调查百般对抗 驾驶人涉危险驾驶罪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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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車輛佔據了兩條車道,快速內環由南往北主幹道發生擁堵,2小時22分後才恢復正常,擁堵路段長達2公里!監控記錄下了事發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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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呼嘯而過的就是蘇B1ZZ**大眾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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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B1ZZ**大眾牌轎車穿越車流,漂移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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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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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立刻發生擁堵

通過調取事發當日沿途監控資料並鑑定,該車在青祁高架隧道外車速為116.1km/h~125.0km/h,在惠山隧道內車速為105.9km/h~128.6km/h,在碰撞前穿插車速約80.2km/h!而惠山隧道限速60km/h,該車超速達50%以上!

在調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該車有安裝過行車記錄儀的痕跡,但記錄儀和儲存卡卻不見蹤影,車主張某謊稱行車記錄儀視頻已經滅失。在深入調查後,民警查獲了張某的行車記錄儀及儲存卡,還原了事發時車輛的行駛狀態和軌跡!

經查驗,該車輪胎、輪輞、制動器、發動機進氣、排氣系統、懸架系統及穩定杆均被改裝

與此同時,對張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4日的行駛軌跡分析,發現其車速達到100km/h的記錄達到75條!其中超速20%-50%記錄為5條,超速50%-70%記錄為11條,超速70%以上記錄為59條,其中最高時速達到200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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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張某的手機及行車記錄儀調取的視頻中,無錫交警發現:為追求心理刺激、炫耀車技、展示車輛性能,從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4日,張某駕駛改裝過的蘇B1ZZ**號小型轎車在無錫市區高架、城市道路內追逐競駛,習慣性任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地進行突然併線穿插操作,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等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5月15日,無錫交警對肇事人張某以“危險駕駛罪”刑事立案!

另外,在調查階段,張某多次對抗審查,企圖毀滅證據,干擾偵查辦案。鑑於其有多起嚴重超速、追逐競駛違法行為,造成了一定社會危害,且情節惡劣,符合危險駕駛罪構成要件,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等待張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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