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輕傷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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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打架鬥毆不存在“正當防衛”,如果造成對方輕傷以上程度傷害,就觸犯了“故意傷害罪”了。

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起點是輕傷,你造成對方輕傷,肯定是觸犯了刑律。

如果沒報警,雙方私了,這個沒事,如果報警了,那你就需要和對方協商賠償開具諒解書,如果速度快情節不嚴重的話,或許檢察院可以不予逮捕,那你自然就沒事了。

如果對方不接受諒解,或者開個天價你無力賠償,那隻能走刑事了。

一般輕傷二級如果一分錢不賠的話,判刑在1年2個月左右,如果走刑事流程,而且你也賠償了對方也簽訂諒解書了,一般判刑為7個月左右。

給你個參考,自行評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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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治安民警講解:

為了大家能看懂,使用白話講解。

假設兩人因行車、口角、積怨、鄰里矛盾或臨時起義的發生糾紛或衝突引發兩人發生辱罵口角最後演變成兩人打架,在法律層面一般誰先動手或事情起因並不重要,法律一般只看兩點,有無動手毆打對方,是隻有一人動手,還是雙方都動手參與打架,如果倆人矛盾,一人動手,另外一人沒有還手或毆打對方,那麼打人者是完全的全部責任,另一方因沒有還手不負責任。

如果一人動手毆打對方,被打人還手反擊這屬於兩人互毆行為,雙方都已經涉嫌毆打他人違反治安法。

如果兩人都動手,處理主要按照傷情來判定責任,輕微損傷擦傷無明顯出血外傷,後果不嚴重,公安機關可以組織倆人調解處理,無論是賠禮道歉還是醫藥賠償,只要兩人達成一致且簽訂協議就視為調解有效產生法律效率。

如兩人調解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那麼就依法按照治安法予以雙方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包括行政拘留及行政罰款,可以單處行政拘留不罰款,也可以拘留罰款合併處罰,也可以只行政罰款不拘留。

如兩人打架一方為輕微傷,另一方為輕傷,輕傷構成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移交檢察院逮捕提起公訴,另外一方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但現有的法律最高檢最高法為了和諧社會,個別情況的輕傷案件也是允許調解的,無論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調解的賠償金額民警無法干涉,全依靠受害一方提出賠償要求,說白了一個漫天要價,一個就地還錢,只要達成一致即可。

至於有些朋友對於法律的不熟悉,很多人認為,對方先動手打我,我才採取還手行為,這明明屬於正當防衛,怎麼到頭來屬於互毆呢?法律對於正當防衛有一個界定,一般來講是用於刑事案件,比如持械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投毒放火,搶劫強姦,綁架勒索等等重大刑事案件才可以用於正當防衛而且是嫌疑人有主觀故意情節,就是說故意的去投毒放火殺人或打擊報復行為。

兩人打架因一時衝動,未構成嚴重後果的只是大老爺們熱血沸騰打個架玩玩這明顯不適用於正當防衛。

總結一下打架處理方式只要兩點,動手的一方要麼賠償被打一方經濟損失達成調解,要麼就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由公安機關處理打人一方後,待拘留期滿後,由被打一方去人民法院追究打人者的民事責任。

打架成本如下:派出所詢問或訊問筆錄一份,留置室一日遊,耽誤的時間,拘留3到15天(包括少掙的錢),對方的醫藥費,有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有正式工作的通報單位或紀委予以處分或開除,以及家人的擔心及怨氣,想想這些還是杜絕矛盾杜絕違法犯罪。

曾經處理多起打架或傷害案件,幾個經典案例講解一下,某辦事處書記因停車與收費員發生口角,只踹了收費員一腳,收費員拍照車牌號留證據發現車裡有一張某辦事處的通行證,得知對方是公職人員,最後調解賠償給收費員十二萬,一腳十二萬。

第二起某民航飛行員毆打健身俱樂部女性服務員構成輕微傷治安案件,因飛行員在俱樂部辦理會員,被打服務員通過其他渠道得知對方身份信息,要價一百萬,最後以70萬元調解,如不調解工作不保損失不止七十萬。

兩人打架被打人眉骨骨折視力下降,恢復半年後無法恢復正常視力影響身體機能,最終以120萬元成交。

第三打人者為健身教練,另一人為原國家隊替補運動員,退役後在當地國企擔任中層領導職務,被打成輕傷。被打的因政治身份及面子問題不要求調解,打人的恰恰有錢想通過經濟賠償來解決,最終打人者拿出三百萬賠償達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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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人輕傷是會判刑的。

首先,與人打架,不論出於什麼原因?都有傷害別人的故意,如果造成別人輕傷以上的後果,那麼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依法就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裡就分三個等級,第一個等級是輕傷,第二個等級是重傷,第三個等級是致人死亡或者手段特別殘忍等。

但是到底是構成什麼傷?以法醫鑑定為準。如果經鑑定達不到輕傷,只是輕微傷,那麼就不構成犯罪,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可以承擔行政處罰責任。



最後,打架沒有正當防衛之說,但是如果對方有過錯,可以減輕侵害者的法律責任。

不過不論怎麼講?打架總是不對的,造成別人輕傷,是要會承擔刑事責任的,所以最好不要衝動,更不要隨意動手。


法重情深


首先你要看是啥樣兒的動力!這點在訴訟的時候起到關鍵作用!比如說:我在大排檔擼串灌啤酒正爽呢。突然來仨人二話不說掄起板凳就要幹我,我神反應拿著酒瓶左右開弓的幹。三個人被我打的,一個脾臟破裂,一個掉一隻眼,一個斷3跟排骨,不對,是肋骨!我毫髮無傷!這種情況下我是屬於正當防衛,而且他們的傷都是連貫性的,不是被我防衛成功後又弄的,雖然都構成輕傷,但是我還屬於正當防衛!換言之如果我把他們打倒在地以後,又去補刀,那就是防衛過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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