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研讨会暨专题培训在阳新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 蔡明仪)7月25日,黄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研讨会暨专题培训在阳新县举行。来自湖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犯罪学研究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和黄石市两级政法机关代表50余人齐聚一堂,围绕“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展开热烈的理论研讨,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法治黄石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撑。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此次研讨会由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国文主持。在开幕式上,阳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万鼎致辞。

研讨交流分三个阶段进行,来自全市政法系统的17名代表分别围绕“黑恶势力犯罪的实证分析”“基层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扫黑除恶疑难问题探讨”三个议题进行交流。第一阶段深入分析了近年来黄石市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预防和打击对策;第二阶段围绕基层黑恶势力犯罪特点、打击基层黑恶势力犯罪面临的难点展开交流,并从检察机关视角提出对策建议;第三阶段聚焦扫黑除恶的疑难杂症,就如何更加精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出良方。

听取交流后,湖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康均心,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杨宗辉,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董邦俊逐一进行点评,他们对黄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司法实践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正确认识其重要意义,“扫黑除恶”具有整治效果、法律效果的双重意义;在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中要准确把握“法律”、“事实”、“证据”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要遵循“依法”的原则,贯彻“法治”理念,坚持“善治”;同时,要注重把握“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对于黑恶势力,要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注重预测、预警、预防,实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这次研讨会主题鲜明、成果丰硕,既是一次理论研讨会,也是一次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把脉问诊的会议,是黄石政法各单位为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共商大计、共谋良策的会议。对于如何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工作,她强调要进一步围绕办案这个中心,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理性思考,着眼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实践、新发展,深入研究和回答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更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理论产品;要深化理论研究,为新时代黄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理论支撑。要坚持挖掘自身潜力和借助“外脑”紧密结合,既眼睛向内,有效整合检察机关的调研力量,构建大调研格局;更要善于借助“外脑”,健全与法学院校、科研单位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有关学会、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和理论探讨,形成更多理论共识,为黄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和有力的理论支撑。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少军,黄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智开,黄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袁群荣,阳新县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卫东等领导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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