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拟国内上市:成立不到三年,从关联方获利近2千亿

富士康拟国内上市:成立不到三年,从关联方获利近2千亿

富士康股份拟在A股上市。2月22日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更新,此前的2月9日才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通常这个过程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但它只用了2周。它成立时间不到三年,期望通过“特批”完成A股上市,有观点认为这主要得益于其在全球电子消费品制造市场中高占比及其智能制造业务的定位,更认为它的上市让A股圆了“BATJ”梦。

不过,富士康股份不仅存在上下游重叠的隐患,还有高达289家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并从中获利上千亿元。它那含“工业互联网”的公司名称、低毛利率的解释及其他表述均受到了质疑。

2周完成预披露更新

富士康股份主要客户涵盖苹果、华为、联想、亚马逊、戴尔等企业,其中苹果订单约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20%-30%左右,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代工企业。

2月1日是富士康股份正式提交招股书的时间,这也意味着,此时距离其成立满三年仅有34天,但富士康仍然选择了提前申报。

2月9日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同时披露,2月22日招股书预披露更新。据了解,招股书预披露到预披露更新,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这也是IPO排队的主要时间。而富士康在短短2周就轻松搞定,况且中间还隔了一个春节,堪称坐着火箭IPO。

富士康股份在招股书的重大事项中表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持续经营时间未满三年,公司已就前述情形向有权部门申请豁免。”

查阅资料发现,未满持续经营三年标准但可申请上市的公司需经过国务院批准。经营时间不达标却“特批”上市的此前也有,不过大多为“中字头”公司,例如中国电建、中国建筑、中国国旅等,以中国电建为例,其当年递交审核材料时仅设立1年零8个月。而富士康是第一家以民营企业身份进行特别申报的IPO企业。

富士康股份的主要业务定位的是新形态电子设备产品智能制造业务,这是近两年来大陆产业政策频频提出的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有媒体表态称“智能制造等领域将获特别上市支持”,认为该公司的上市是圆中国资本市场的“BATJ”梦。

据了解,富士康股份现股本177亿股,按发行17.7亿股A股,总股本约195亿股,成功上市后,比照目前行业平均市盈率,较合理股价为33元,市值有望达6435亿元,将一举超越国内科技类最大公司海康威视及360公司,成为A股市值最高的科技股龙头。据了解,海康威视3400多亿元,360借壳成功也是3400多亿元。

富士康股份的"特批"、”高市值“还与其在全球电子消费品制造市场中的高占比、高营收不无关系。

若拿出2016年数据同期对比,富士康股份的营业收入在3492家A股可比对象中排列第14名,仅次于央企中国联通(600050.SH)。2015年至2017年,富士康股份营收分别为2728亿元、2727亿元及3545亿元(比腾讯2016年收入的2倍还多)。

截至2017年底,富士康股份总资产1486亿元。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大头,其中报告期货币资金分别为 96.06 亿元、49.35 亿元和 155.19 亿元,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占货币资金比例较高,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99.74%、98.14%和 91.43%。

公司名含“工业互联网”被质问

富士康股份前身福匠科技于2015年3月6日成立,其发起人鸿海精密全资子公司机器人控股及深圳鸿富锦分别拥有福匠科技75%、25%的股权。之后该公司于2017年7月更名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富士康股份”),并用一年的时间以140亿元整合重组了富士康科技集团在大陆的其他业务。这波动作后富士康股份全资及控股境内子公司共31家,全资及控股境外子公司共29家。

由此不难发现,富士康股份为一家控股型公司,自身主要负责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和管理。因此富士康股份主营业务主要通过众多下属子公司实施运营,利润均来自于下属子公司(财报中的母公司2015 、2016年净利润栏为“-”)。

重组后原鸿海精密体系内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及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业务及相关资产进入富士康股份。用其招股说明书中的话语表述即,富士康股份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以工业互联网形态为客户提供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解决方案。尽管主营业务还是代工,但富士康也反复强调自身的互联网属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来看,也充分显示了富士康走向“互联网+”的决心,富士康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要投资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平台、高效运算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及云服务设备、5G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智能制造新技术研发应用、智能制造产业升级、智能制造产能扩建八个部分。上述八个项目的总投资额,分别为21.2亿元、10亿元、12.2亿元、49.7亿元、6.3亿元、51.1亿元、86.6亿元、35.4亿元,合共大约273亿元。

但反馈意见随即表示,“不利因素”部分披露了“统一的技术标准是工业互联网设计解决方案中最重要的依据”、“工业互联网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业互联网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请补充披露公司名称含“工业互联网”的原因、该等称谓是否客观准确且有充分依据。类似质问还包括“业内领先的产品研发、先进制造、品质管控和供应链管理等优势”的相关披露是否依据充分。

低毛利率说明引质疑

代工厂模式所带来的高营收、低毛利率问题同样是市场关注的重心。2015年至2107年富士康综合毛利率仅分别为10.50%、10.65%、10.14%。

具体到产品类别,其通信网络设备和云服务设备的毛利率分别为15.88%和4.64%;而其毛利率高达47.61%的精密工具与工业机器人领域,仅贡献营收6.51亿元,难以对其整体毛利率的形成助力,这也是造成其2017年净利润率降至4.48%的原因,而2015年、2016年该公司净利率也不高,分别为5.26%、5.27%。据此看,该公司否存在影响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不利因素呢?

招股说明书就此称,根据 IDC 数据库统计,2015 年度全球排名前十位的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公司的毛利率位于3.94%至12.97%之间,平均值约为 6.70%。根据各企业2016年年报显示,上述企业的毛利率位于 4.28%至 13.62%之间,平均值约为6.92%。

事实上,除行业利润水平情况 ,全球电子设备智能制造行业市场容量、行业领先企业市场份额、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全球手机出货量规模等均来自IDC数据。另外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及期间费用比较分析,来自WIND数据。

证监会要求就招股说明书中来源于IDC、WIND的数据,说明其真实性,“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发行人是否就获得此数据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类似的还有被问到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是否已恰当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0.55 亿元、285.61 亿元和 355.51 亿元,存货金额较大。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5.66%、5.19% 和 4.16%,高于同行可比公司,证监会称对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未来是否存在由此调节利润的可能。

因此,即便坐拥千亿级营收,其净利润和经营性净现金流也大多在200亿元以下徘徊。

招股书显示,2015至2017年富士康的净利润分别为143.50亿元、143.66亿元和158.68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则分别为85.79亿元、209亿元、85亿元。同样以2016年数据进行横向比较,营业收入排名14的富士康净利润、净现金流分别仅排名27名和42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 26.93%、20.56%和 18.97%。

资产负债方面,截至2017年底总负债1204亿元,负债同比增加了622亿元,负债率约81%,远高于其可对比公司均值——57.73%,更是相较截至2016年底的43%上涨了近一倍。总负债中,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分别为 347.02 亿元、430.13 亿元和 768.09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9.45%、74.17%和 63.80%。

富士康股份表示,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重组资产所带来的应付重组成本余额在 2017 年末计入其他应付款,导致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报告期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70.09 亿元、545.74 亿元和 785.13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9.12%、44.76%和 57.45%。但证监会要求披露公司部分境内、外重组采用现金收购方式,未采取股权方式收购的原因;分析说明现金收购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等。

客户、供应商重叠存隐患

富士康股份面临上下游重叠问题,未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揭露前5大供应商客户明细。

报告期内,富士康股份部分原材料采购采用Buy and Sell模式,即客户在采购部分原材料后由其销售给富士康股份,由富士康股份进行加工制造后再向客户销售产成品的业务模式,富士康股份认为这种模式可让制造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该业务模式下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相同,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下,客户拥有较高的话语权。如果未来客户利用该等业务模式,采取提高原材料销售价格、压低产品价格的措施,将有可能导致富士康股份毛利率水平进一步下降。

查阅招股书发现,富士康股份前五大供应商中的Dell、HPE、华为既为其主要客户,也同样出现在主要供应商名录中;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合计数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81%、78.63%和72.98%,客户集中度较高;零组件、玻璃、金属材料单价均在2017年有超过30%的上涨率。

而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况还容易混淆财务的清晰度。证监会的质问称,发行人与鸿海精密控制的公司是否存在共同客户或共同供应商,鸿海精密控制的公司是否代发行人承担费用或成本支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又根据招股说明书可知,报告期内与富士康股份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有289家。

数据上看,报告期内,富士康股份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合计1911.73亿元,分别为 782.41 亿元、696.25 亿元和 433.07 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28.75%、25.62%和 12.27%,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是通信网络设备高精密机构件等;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收到的金额分别为 29.11亿元、20.23亿元和 5.70亿元,合计55.04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07%、0.74%和 0.16%,向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及服务主要为加工服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金额分别为 263.66 亿元、222.63亿元及231.56亿元,合计717.85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10.81%、9.16%及7.29%,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主要为 PCB、连接器等零组件,以及模具等产品。

证监会要求此处补充核查说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定价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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