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院與環保、食藥監、國土部門聯簽公益訴訟協作辦法

日前,為積極推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全面、有效落實,加強社會公益保護,規範行政執法和管理工作,靈臺縣院就相關領域公益訴訟事宜與縣環保、食藥監、國土部門的相關領導召開了聯席會議進行協商,擬定關於辦理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和國土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協作機制暫行辦法。

協作機制暫行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其他相關司法解釋制定,對相關領域公益訴訟案件銜接及辦理過程中的若干問題進行了細化。確定了六項工作制度,工作聯動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案件信息共享機制和線索移送制度、公益訴訟案件雙向諮詢機制和協助辦理制度、案件支持起訴制度、案件訴前督促制度以及案件判決結果反饋機制和宣傳制度。

縣環保局、食藥監局和國土局的領導表示,此次聯籤文件不僅有利於助推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活動,也是他們行政執法的有力後盾,通過雙方積極合作交流,提升老百姓心中對我縣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管理和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滿意度,提高執法公信力。

以此次聯籤活動為基礎,今後靈臺縣院將繼續加大在公益訴訟方面的宣傳力度,創新工作思維和工作方法,以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為己任,積極推動公益訴訟穩步開展,打造美麗文明和諧綠色的魅力靈臺。

(靈臺縣院民行科毛怡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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