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一刑罚,对女性是奇耻大辱,有些男人却乐于受刑

要说古代的刑罚啊,那可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车裂、凌迟、宫刑、腰斩、炮烙等等,每一项都惨无人道,令人发指。虽然当代社会文明程度高,刑罚也很人道,对人贩也都尽量减少肉体上的折磨,但是在古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掌权者都更加注重刑罚对犯人肉体上的折磨。中国古代的每个朝代,刑罚都各不相同,但是基本都保留了最轻的“杖刑”。

中国古代一刑罚,对女性是奇耻大辱,有些男人却乐于受刑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受刑者要“去衣受刑”,最常见的是杖臀全刑,也就是打在腰下,屁股之上的刑罚。而宋明清三代为了惩罚一些红杏出墙、犯了奸淫之罪的荡妇,就让这些荡妇被施以杖刑。一来造成了皮肉之苦,二来也侮辱了这些荡妇。被脱掉裤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受刑,可谓是羞辱至极了。要知道古代讲究礼义廉耻,衣衫不整都能算得上不知廉耻、有失得体了,更何况还裸体在人前?纵然此女逃过一劫,在这杖刑中侥幸活了下来,可裸体被示众,估计也没脸再苟且偷生了。

中国古代一刑罚,对女性是奇耻大辱,有些男人却乐于受刑

而且,杖刑是有一定技巧的。有的的施刑者虽然把受刑人打得皮破血流,但他的骨头和身体却是毫发无伤;亦有些下死的打,却只是皮肤红肿,而内里却受伤甚重。杖刑用得多了,自然施刑者就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中国古代一刑罚,对女性是奇耻大辱,有些男人却乐于受刑

在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记载着这样儿的一件事:有仨犯人,都被判了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都事先行了贿。第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稍微伤了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六十两银子,只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的就更多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呢,比前两位给的贿赂翻了几倍!结果这人呢,受刑当晚,步履如常,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是不是令人惊奇?

中国古代一刑罚,对女性是奇耻大辱,有些男人却乐于受刑

掌握这种高超技巧的人,自然能渔翁获利了。自然,有一些人是乐于受此刑的,也就是朝廷的官员。“伴君如伴虎”,在皇帝身边做事、说话自然要小心翼翼,有时直言上谏,可能会惹得龙颜大怒,一顿板子肯定是少不得了,但是皇上也不会乱杀大臣。因此,因为直言上谏被受个杖刑,就能成为皇上和文武百官眼中的“忠臣”了,如此一来,百姓也对其啧啧称赞,尊敬爱戴。被皇帝打板子,又伤不了多少,还能赚得个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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