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案中不符合邏輯的情節有哪些?

趣味潘多啦


周立波的說辭充滿了無數的謊言和信口開河,出示的證據要麼掐頭去尾,要麼造假痕跡明顯。而其中,最為明顯不符合邏輯的,就是以下幾個方面。

(1)周立波不是在第一時間,而在事後一年半,才突然跳出來指控某某栽贓陷害他,如此明顯不合邏輯和常理,已經告訴大家他們在說謊了,只是大家還沒有意識到。但凡一般人,遇到栽贓陷害時,第一時間就是向警方和媒體鳴冤叫屈,通過警方調查還原真相,既將陷害人繩之以法,也徹底還自己清白,而及其反常的是,從案發到最後憑著警方取證程序瑕疵僥倖脫罪的一年半里,自始至終不僅絲毫沒有提及某某,甚至連栽贓陷害都從未提及,這是最最不合邏輯和常理的事情。而且,至今都還揹著吸毒的嫌疑。解釋得通答案只有一個,周立波倆口子在說謊,是事後編出來的。這第一個謊言,是靠著其後無數謊言來支撐的。

(2)周立波自己敘述的某某陷害他的過程也是極其不符合邏輯和常理的,非常滑稽的。試問,有哪個陷害者,會用一把合法的,具有明顯標誌雕花的古董槍,而不是一把黑槍去作為栽贓物,而且,還讓被陷害者事先過目,好讓被陷害者一眼就知道誰在陷害?而且,出事後,這個陷害者居然絲毫認識不到自己已經暴露,還傻瓜似的跟被陷害者解釋,還主動承認槍是自己的,還一本正經的多次與被陷害者討論案情,還假惺惺替被陷害者付律師費,這個某某真這麼白痴麼?看過某某採訪的都很清楚,某某不僅不傻,而且遠比周立波倆口子精得多。這麼荒唐,完全不符合邏輯和常理的劇情,也真虧得周立波倆口子想的出來。

(3)周立波的警察被收買陷害說,也是及其不符合邏輯和常理的。周對所有不利他的,一律說是警察說謊陷害他。警察說攔截是因為周蛇行,而周認為是一開始就某某授意警察有意尾隨;警察說有米蘭達警告,周立波矢口否認;警察說包在後座發現,而周說包在後備箱。多麼荒唐的指控,某某會大動干戈不惜賄賂警察(而且絕非一個警察),而警察會不惜冒著嚴重後果,去給周栽一個最多被判社區服務的輕微罪行?而且,以周自稱的睚眥必報,為何不去反訴警察?周的說辭不僅荒唐,而且完全不符合邏輯,更像是信口開河。

(4)胡潔對周立波與唐爽的通話進行錄音,周立波的解釋是為了給律師聽,讓律師弄清事實。這個解釋也是非常不符合邏輯和常理的,因為律師不可能不自己去向唐爽獲取真實情況和證詞,反而要用委託人自己去非法錄音獲取的無效證詞,而且,律師不可能不知道,這個證詞很容易被篡改。因此,周的解釋極其不符合邏輯和常理,分明是為胡潔偷偷摸摸錄音這種不光彩行為找藉口。

一個地方不合邏輯,也許是巧合,而太多的不合邏輯,那就只能證明是在說謊了,周立波倆口子有太多的謊言和證據,一切都太假太蹩腳,這裡就不再繼續揭露了,太費時間和精力,就憑這些,已經能推理出,周立波倆口子一開始,就在滿口謊言。相信只要稍具邏輯推理能力,和基本常識的人,很容易就能找出周立波倆口子說辭的更多不合邏輯之處。邏輯推理是謊言的照妖鏡。


Y62474373432


只要是謊言就總能找到其不合邏輯的地方!

周撒的是拙劣的謊言,其中漏洞實在是太多了!

王局公佈的對唐爽的採訪,讓我們聽到了當事的另一方的聲音。有朋友說,這就是個羅生門,到底誰說的是真話,怎麼判斷?我今天就以一個和美國警察打過交道的,在美國生活多年的老中的身份,以我和美國警察打交道的經驗,來幫助朋友們做一個判斷!

非常顯然的,唐爽說的是真話,他的敘述中環環相扣,敘述的整個過程沒有斷點,沒有模糊之處。另外,他敘述的和警察打交道的過程,和我跟美國警察打交道的經驗一致!

反觀周立波,過程敘述斷斷續續,多處細節模糊,顯然是在編謊言。而且他敘述的和警察打交道的過程,警察的表現完全不符合美國警察執法的規範。

我來選兩個周唐敘述不一致的場景,來評述一下:

1. 唐爽說,警察截停車後,讓他們倆坐到了車前馬路牙子上。這是符合我和美國警察打交道的經驗的,我們不妨稱之為“隔離原則”。

這是基於安全的考慮。美國的治安情況複雜,警察執法規範首先是要保護警察的自身安全,這些都是從以前警察犧牲的案例中提煉出來的。比如,美國警車截停你,都是在你的後方,絕不會停在你車子的前方的。因為前方的位置脫離了警察視線,是易被攻擊的位置。

我記得國內的警察有過不少在前方截停疑犯的車子,從而導致傷亡的。

我跟美國警察打交道的那次是因為我的車在高速上,被一個酒駕的人撞了,警察在最終確定撞的那個人是酒駕後,決定逮捕他,在逮捕之前,讓我坐回車上。這就是“隔離原則”。如果警察在給那人戴手銬的時候,我在邊上,是會分散警察注意力的,所以,他必須把我隔離在自己的車裡。然後再實施逮捕行動。這個事情我寫過一個博客,一會我試試能不能傳到頭條來。頭條很噁心,我發過幾次文章不成功。

周立波的敘述中,則違背了這個原則。他說,警察在用電筒發現蓋在衣服下的槍套的時候,讓唐爽把衣服移開。這就說明,在警察搜車的時候,至少唐爽是站在警察身邊的。這是不可能的。

我和美國警察打交道,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警察執法的規範性。美國警察執法非常規範,完全按照警察手冊來的,這裡面原因很多,其中一條是這些都是保險公司要求的。美國警察都是買了保險的,對於警察沒有按照手冊執法而導致的傷亡,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所以,警察當時不隔離周唐,是不可能的。

2. 根據周立波的描述,警察一上來就搜車,沒有徵求他們的同意。王局反覆問了,警察有沒有徵求你的同意,周都說沒有。而唐的敘述則有這個過程。有網友問,周既然知道包裡的東西為什麼還同意搜車?因為唐爽跟他說了,如果他不同意,就要被帶到警察局,警察拿到搜查令後還是要搜的,周是不得不同意!

我前面說過,美國警察執法給我的印象就是非常規範,因為他們如果執法不規範,是要丟工作,甚至吃官司的!所以,常理判斷,警察也是會徵詢同意的。

最後,警察實際上是確認了這兩人都沒有持槍證,但車上發現了槍,已經構成了非法持槍的嫌疑,符合了逮捕的條件。下來,警察呼叫了增援,呼叫增援的原因,也是遵循的“隔離原則”,把兩個嫌犯隔開,儘可能地減低押送過程中的風險。

唐爽的敘述中,有警察最後反覆問兩人是否有持槍證的情節,這是警察在逮捕他們前,最後確認事實的過程。唐的敘述完全合理清晰。

從這兩個場景分析,周撒了一個拙劣的謊言,膽子太大,畢竟現在網上有美國生活經驗的,不在少數啊!


龍城強哥Jason


周立波案中不符合邏輯的情節從他回國開始,到現在仍未結束。下面讓我們一一看來:

情節一:從美國無罪(只被判了手持行動電話開車,被罰幾百美金)歸國後,馬上接受媒體採訪,隨機拉開本世紀最大的懸疑燒腦大戲。開撕自己的獄中夥伴,律師和朋友。雖然很多人都在說(包括我在內)周立波是要把自己洗白,然後重新回到娛樂圈和上流社會撈錢。可是,他真的不知道這樣是無法洗白的嗎?事實就是,到了現為止,他沒有洗白,反而越來越黑了。

情節二:關於涉毒持槍案的陷害一說:不管是唐,還是周。在赴宴出來後,開車到被警察臨檢,最終入獄。這個毒和槍說的是被某某放到車上去的,兩人並不知情。請問車鑰匙在誰手上?放東西到車上,你都不知道嗎?

情節三:從回國開始,周從接受局面到後來的諸多媒體,一直在強調自己是被陷害的,被冤枉的,包括被收高額律師費,也是被逼無奈的。那麼,周為什麼始終不肯以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呢?即使拿出了所謂的錄音,周仍然堅持只是通過媒體,而非正確的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和證明自己的清白。這點最不符合邏輯。我個人認為,也是周無法讓人相信的最大敗筆。

情節四:神秘某某對周的一往情深,和周對神秘某某的態度,表現出截然不同的反差,讓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徹底迷糊了。所以有了對胡潔、周立波、某某關係的各種亂七八糟的猜測,而這些猜測從某個層面來說是符合娛樂圈的遊戲規則的。

綜上所述,大家可以看到,周立波案目前為止所有的不符合邏輯的情節,貌似都出自周前前後後的各種言論,以及始終不願意對薄公堂,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這點也是周立波案中最不符合邏輯,也是周最無法自圓其說的一個情節。

作為吃瓜群眾的老鬼,現在也想看看這個案子將會歷時多久,將以什麼樣的結果,才能真相於天下咯。


我是老鬼,社會熱點和職場銷售達人,歡迎諸君與我我坐而論道,唯道爾!

如果您認同我的觀點,請點右上角“關注”!


風宇鬼獨


周立波案中不符合邏輯的有哪些?

周立波槍毒案一直到無罪,前後一年多。回國後,在互聯網上喊冤,冤情最核心的一點就是"陷害‘’雖然人物眾多,最終指向的就是某某。

當相互出現不同版本的證據的時候,當證據不能證偽的時候,當不同群體都站在各自不同立場進行相互指責的時候,由於先入為主的主觀性,導致了客觀上的隨意性,同情哪邊,所得出的結果就會大相徑庭。

不管是所謂的錄音證據以及雙方所不同的證言,都沒有經過權威部門的證偽,換一句說辭就是沒有得到權威部門的支持。

那麼有沒有相對客觀的證據呢?仔細分析後,發現就是周立波和他的律師團隊對於某某為什麼要陷害周立波,始終沒有給出陷害周立波動機的理由,如果沒有陷害的任何動機,那這個冤情就是存疑的。

如果說,周立波不懂法律,律師應該懂法律,對於這麼大的冤案,沒有動機是不可能的,律師應該找出某某陷害周立波動機的證據,遺憾的是,吃瓜者沒有看到。

從網上披露的有限資料可知,周立波認識某某不是一天兩天的了,最開先也是到某某私人遊艇上玩,並且不是一般的關係。找某某贊助野雞學校,到某某家開槍打靶,就是案發後,也是在某某家的會議室裡商量怎麼應對槍毒案,凡此種種,某某怎麼會陷害周立波呢?反過來說就是某某根本沒有陷害周立波的動機。

由於所謂的‘’陷害門‘’存疑,或者說,‘’陷害門‘’根本不存在,其他的所謂證據都是建立在主觀臆想的數據堆砌,周立波的律師應該知道證據不是憑空想象。

證據是建立在客觀真實,且指向唯一的基礎之上的,顯然,網上曬出的證據不具‘’排他性‘’律師明白這一點,走法律程序是不會得到法院支持的,那就是有冤情為什麼不走法律程序,只能在網上喊冤的邏輯行為。

以上的分析就具有周立波案中,不符合邏輯的行為特徵,本帖的推理是在相對真實客觀有限資料基礎上進行的,不具選邊站的問題。


pulaoda627


有最大不符合邏輯的地方

首先認為在本年度諜戰大戲中,大主角濤濤是整個事件的挑起者,這同時說明濤濤有足夠底氣,足夠證據才光明正大的出來還清事情真像,為自己的事情證清白,挽回在吃瓜群眾心中的不好影響。繼續自己的舞臺事業。



能夠確認的是濤濤這個大主角掌握的證據確實夠多,錄音,錄像,2015年和爽爽的微信往來,這麼久的證據都有,可見濤濤的胸有成竹,勝確在握。



但是沒想到王局最後的軍軍採訪出來後,在吃瓜群眾看清事情的90%後,沒想濤濤來個大結局,不符合常理和邏輯,按照常理掌握證據有理的一方一定會追究到底,還自己清白,這是個大好機會呀,不應該草草退出,難道有難言之隱?


比喻咱自己打官司,有充分證據和理由你會半途而廢,錯過證明自己清白的好機會嗎,除非自己以前說的東西怕被別人反擊說破,迅速就此打住為上策也,這恐怕是最大不符合邏輯的事情了。

關注我。 歡迎評論 點贊 後續更多分享


牛頭馬面兩鬼


【史上最牛推理】周立波槍毒案,各執一詞,撲塑迷離,大家都看不懂,我也看不懂,但是,我想得懂,具體案情如下:周為了移居美國和日後生計,在美申辦野雞大學,初步核批了,很興奮,想起某某曾答應投資一千萬,就帶著唐上某某家,一見面,某某也不急著說正事,就和周玩起了槍,周對雕刻手槍愛不釋手,向某某索贈,某某硬著頭皮應允,此時,已極厭惡周,談正事時,某某改口說捐一百萬,隨口說說而已,基本已經沒有興趣合作了,周告辭後,某某撥了911。之後及一直到週迴國之前的事,大家都清楚,但不清楚周無罪回國後賣力演出"竇娥怨"的動機,下面繼續推理。1⃣️周擬好的移美計劃流產,唯有回國想重操舊業,周無罪僅是因為警察搜車程序不合法而免訴,不能夠證明毒品不是周的,而中國嚴打涉毒藝人,所以,周必須挺而走險謊說毒品是別人加害的;2⃣️周與胡是夫婦,胡當然站在周這邊,且也是見過世面的人,兩人自以為計劃天衣無縫,再憑周的海派清口一說,要騙倒全世界筒直是小菜一碟,誰知道對手三人均非等閒之輩,反擊之下,事件不可控了,唯有收兵,但是離弦之箭收不回了;3⃣️莫本是斬客律師,但讓周捅破天了,他不起訴周以後如何繼續斬下一位客呢?況且,周的攻擊並無實憑實據,你以為莫在美混了那麼多年是吃素的;4⃣️唐雖是學霸,但涉世未深,看那邊強大就站隊那邊囉,周也不能怪唐忘恩負義不替你頂罪,唐絕對不傻;5⃣️某某是富豪,來歷更是不簡單,但他的動機肯定不是為了錢,而是想看一場鬧劇,看看周如何跳梁的。綜上所述,這事件中沒有一個好人,但都想扮演好人。嘆,如果周在出招之前,諮詢一下我的意見,就不會搞到如此難堪!那我也變成壞人了,我才不幹呢。


用戶7113430030434


周立波夫婦所言的人和物基本存在,只是細節上稍有差異。反觀唐,莫,某某所說的哪有什麼實質性的爆料,全是些天方夜譚般的故事。就某某給莫虎的三萬塊錢的事,唐和某某的說法就不一致。唐向某某借款10000元所謂應急用來付律師費的說法,唐的回答和某某也不一致。並且不和邏輯的是,一個向不熟之人借款應急,那事後必定是儘快還款。而且自己口說自己不差錢,那為什麼至今未還。而是籤什麼兩年的借款合同,這和邏輯嗎?並且唐和某某關於借款的用途說法並不一致。還有某某說警察程序不合法的點子是莫虎最先出的,更是謊言。那莫虎還是某某口中的所為正人君子嗎?還有,某某說什麼胡潔組織他替周攬責,那也是無稽之談。周被折騰了一年之久,不正是你躲避的結果嗎。還有,咱先不說毒。這槍如何到周包裡的,某某居然不回答。那這還採訪個毛線啊,王志安的偏向性也處處可見。


蓋碗茶738


謝謝邀請!很明顯在周立波事件裡不符合邏輯的有:

第一,槍上了膛放在周立波包裡,這是對周和車上的人都是非常危險的,周立波玩過槍,不可能連這點都不懂。只能很清楚的說明槍不是周放到包裡的。

第二,當局面採訪某某,問:槍是怎麼會到周立波包裡和車上的?某某回答:這個問題要問周立波的第一任律師,也就是莫虎。作為槍的合法持有者,某某說由律師來回答,就是表明這個問題不能實話實說。

第三,周立波的包裡已經搜出毒品,在被警察扣押期間,如果周立波有吸毒症狀,檢察官結論裡不可能對周有涉毒而隻字不提。而某某所說的周每隔一段時間要離開一下的話是暗示周在吸毒有毒癮。

第四,某某口口聲稱為周立波的密友,對周有多麼疼愛,在周立波出事後,某某馬上回避和婉拒了周夫婦希望他出面幫忙的請求,也沒有做過什麼能為周立波解決危機的實質性努力,現在滿嘴說的是繼續還在疼愛周,再來一次還會幫周頂罪!為此我被感動了一秒鐘!他挑撥周夫婦說周被老婆控制、周只是演員實際控制人是胡潔,周口袋裡沒錢什麼的,這些都是在挑戰周立波作為男人心理自尊的招數,目的就是分化瓦解他們夫妻的合力,達到對周夫婦各個擊破的目的。毒不毒瓜友們自己看。

第五,莫虎要收取周立波超高的律師費,某某沒有出面協調說服莫虎大家朋友收費要合理,也沒有給周夫婦提醒,或提供其他更好的律師資源幫助,對莫虎宰周立波的行為就當沒看見一樣。某某跟莫虎關係非同一般,某某說是莫虎阻止了他想去幫周頂罪。周的案子莫虎要收胡潔二十萬美金加後面還要追加五十萬美金,七十萬美金的預期利益!大小也是一單生意!只需要把案子搞到進入陪審團審理階段,莫虎就賺到了!到時不知要不要分給其他人就不懂了。誰知道胡潔太精明瞭太能幹了,莫虎這會只能恨到嘴的鴨子竟然飛了!所以看看現在誰在罵胡潔的,就能知道胡潔讓誰沒吃到鴨子了!


剛吃完瓜


事情發展到目前,周立波案件別的作用沒有,倒是把廣大吃瓜群眾的小說創作水平提高了一大截,看看網友們設計出的離奇案情,隨便哪一個改編成電影都能拿奧斯卡。那情節,光怪離奇有血有肉。

在所有的分析當中,我比較佩服兩種腦洞思維。

一是把胡潔想象成一個為了拋棄周立波而瘋狂設局的人。胡潔認為周立波老了沒有利用價值了,但自己又不好意思直接休了他,只好用這種栽贓的方式把他送進大牢,然後自己名正言順的離開他。就像拋棄沒有利用價值的前夫一樣拋棄周立波,然後再尋找一個可以依靠的大樹,進而她選擇更加年輕有為科學濃唐爽的甜蜜懷抱中。這劇情,絕對狗血,忠貞與背叛,鮮肉與阿姨,情感糾葛錯亂好不熱鬧。

二是把周立波和鄢軍搞成了斷背山。一個是我要養你,給你槍給你錢給你吃給你玩的大款,即使你和老婆虐我千百遍,但我內心待你依然如初戀。一個是我還有老婆,我倆根本不可能,你不能陷害我的藝人。劇情聽著就刺激。

周立波截至到現在,孰是孰非已經不重要了,都是套路,都在苦情,都在裝無辜,不過是一群演員在演戲而已,只是可憐一幫爭的臉紅脖子粗的吃瓜群眾,為了這點屁事吃不好喝不好還要生一肚子的悶氣。大熱天兒的,傻的著實可愛。


元芳有看法


邏輯上的漏洞太多了。濤濤與某是基友,笑話!胡潔是總導演,編,繼續偏!周立波只有3000元,似一條哈巴狗!唐爽是小孩科學家,哇塞,高大上。某某是仗義疏財的正面人物。這一切都拜王局那支筆所踢,可信度呢?幾乎為零!無論如何拙劣的表演,都有一個目的,而王局恰恰便是某某身份掩飾者!他想掩飾"以往"。

周立波之所以不敢指名道姓說出某某的名字,他是真怕!而王局玩了周濤濤的套路,又到了彼岸和某某見面。王局才真正心底感到事情的怕怕!某某的"以往"和錢沒關係,但誰都不敢去碰。就王局厲害給碰了!這可涉及的是而且已經翻過去的那一頁。如果沒有王局採訪周濤濤,如果沒有王局去彼岸採訪某某,周立波打死都不可能爆料某某的照片!因此,這個馬蜂窩是王局捅的!彼岸錦:衣衛已關注某某很久了或者某某已經是彼岸錦:衣衛的人了。到了彼岸以後王局才知道事情非常嚴重,對此他只能以坑周濤濤來保住某某。為了引導"瓜民"不在某某的"以往"上去糾纏,王局和某某策劃了濤濤和某某是基友的鬧劇,還有一系列有悖邏輯,有悖常理的事情,把"瓜農"引向花邊新聞。波波除了吸一口以外,現在又有了"玻璃"的嫌疑,暴露在大家面前,王局就這樣讓大家認為周立波真是壞透了。吸粉搞基兩個男人之間的愛情。連王局自己都沒想到這個結果太搞笑了!可見王局損人之技巧,手段之陰。但經不起推敲。

某某可厲害,至少吾方錦:衣衛已關注他很久。王局自己跳坑怪誰,這是作的節奏!看吧,用不了很長時間王局就會被請去喝茶喝咖啡,錦:衣衛可不是吃素的!最後周立波感到不可收場認慫。

如果你同意我的觀點,請點擊右上角紅字"關注",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