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罌粟當菜吃,兩名村民被起訴

近日,賴某某、易某某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分別被始興縣人民檢察院起訴至法院,最終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經依法審查查明,始興縣馬市鎮一村民賴某某在明知種植罌粟是違法的情況下,仍然心存僥倖,想著偷偷種點來煲湯和治療胃病不會被發現,於是,鋌而走險在自家菜園非法種植了罌粟近六百株。不僅如此,賴某某還把好朋友易某某給坑了。原來易某某去賴某某家吃飯時,發現其湯鮮美,遂問其因。在知曉湯裡添加了罌粟的情況下,仍然向賴某某討要罌粟種子在自己果園非法種植了一千多株。

打擊毒品犯罪,檢察機關始終保持嚴打嚴防、高壓威懾態勢,絕不姑息,嚴懲不貸。這裡面,就包括了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種植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檢察機關提醒廣大市民:罌粟屬於毒品原植物,非法種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無論其目的是營利還是個人享用,均可構成犯罪,切勿以身試法。

毒品問題作為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事關人民幸福安康和社會和諧穩定。創建“無毒”環境需要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加大普法力度和禁毒宣傳,不僅要讓人民群眾知道“不讓種”,還要把“不能種”的理念深入人心,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保持警鐘長鳴,從源頭上遏制毒品原植物的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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