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市召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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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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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大力推行審判階段刑事辯護全覆蓋,提高民生領域法律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質量和水平。7月24日下午,我市召開格爾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會議。會議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何均龍主持,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年多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東城區行委、西城區行委、察爾汗行委負責同志和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了會議。

格尔木市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会议

會上,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馬玉海就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相關工作開展情況作了通報,西城區行委、東城區行委、市法院分別圍繞村(社區)法律顧問、刑事案件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作了發言。隨後,年多副市長就如何做好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作了重要講話。

他指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是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大家一定要在思想上引起重視,提高對這項工作的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他強調,按照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要求,建立公共法律服務質量評價機制,對法律顧問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以此衡量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效果;建立健全訴調對接工作運行機制,強化訴前調解工作意識,切實發揮好訴調對接機制更加便捷、靈活、高效解決矛盾糾紛的特殊功能,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實現訴調對接良性互動、訴調效果相得益彰的工作目標;建立健全提高法律援助刑事案件補貼相關制度,通過提高案件補貼提升律師參與法律援助案件的積極性,增強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觀能動性。同時,加大職能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力度,不斷完善刑事訴訟法律援助的配合機制,避免工作脫節,最大限度凝聚共識,形成推進工作的合力。

會後,何均龍同志就貫徹落實此次會議精神提出具體要求:

一要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工作職能,把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創建平安格爾木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精心謀劃、周密部署,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穩妥推進。在實踐中不斷深入活動、不斷豐富內容、不斷創新形式,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與民族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信訪、人民調解、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服務實效;

二要以“共產黨好、總書記好、聽黨話、跟黨走”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為契機,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紮實開展各項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得到“法治紅利”,使其知黨恩、聽黨話、跟黨走,進一步維護基層和諧穩定,推動法治格爾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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