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从制度上管理农村集体资产,遏制“小官巨贪”

在农村,干群矛盾的重点是村集体的资产,农民看不见、摸不到、心里不明白,有些集体资产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卖了就没了,农村管理混乱、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引起群众不满。从2017年开始,国家开始试点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并且要求到2019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清产核资。6月19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对该项工作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农业农村部:从制度上管理农村集体资产,遏制“小官巨贪”

什么是清产核资?就是搞清楚集体家底有多少,到底有多少资产,这些资产归属谁。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会引发很多矛盾。具体到一个村里,有的村有几十万的集体资产,有的村有几百万的集体资产,有的村甚至有几千万、数亿的集体资产,首先摸清家底,农村的集体资产包括三类:一类是资源性的资产;二类是非经营性的资产,比如学校、医院;三类是经营性的资产。要对这三类资产分类登记,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账,保护好资源性的资产,盘活经营性资产,管护好非经营性资产。

早在2015年,中央即部署在29个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经过3年试点探索,各项试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取得了预期成果。29个试点县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1125.6亿元,确认集体成员918.8万人;共有13905个村组完成改革,量化集体资产879亿元,累计股金分红183.9亿元,改革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去年,又选择在100个县扩大改革试点,目前中央试点单位共涉及1000个县左右,约占全国总数的1/3。

农业农村部:从制度上管理农村集体资产,遏制“小官巨贪”

清产核资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要求。2016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一些大城市的城郊村账面资产可能是2千万,要评估土地的话可能就是两个亿,甚至数亿。这么庞大的资产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家底搞清楚,在这个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关键。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农村集体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导致集体资产被挪用、侵吞、贪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对此反映十分强烈,迫切需要解决。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各项制度,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平台,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

,有利于让农村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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