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公司”)83.2587%的股权过户手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东方电子公司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集团”)、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黄三角”)签订的《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过渡期间威思顿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增值将由东方电子公司所有,因威思顿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减值将由东方电子集团、宁夏黄三角按照交易完成前其持有的威思顿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交割日后,东方电子公司和威思顿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威思顿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过渡期损益专项审核报告》,如所有者权益于交割日的审计值小于其评估基准日的审计值,则就其应对的差额部分,东方电子集团和宁夏黄三角按本次交易完成前,其在威思顿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在《过渡期损益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方电子公司全额补足。

2018年7月26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思顿公司过渡期间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8)第000182号《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威思顿公司过渡期实现净利润84,655,121.11 元。根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威思顿公司过渡期实现的净利润84,655,121.11 元中由东方电子集团、宁夏黄三角按照交易完成前其持有的威思顿公司股权比例应享有的部分归东方电子公司所有。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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