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李闖王活吃福恭王是真是假補遺

大家好,昨天本人發文《李自成活吃福王朱常洵,美其名曰福祿肉》(沒看到過此文的請點我頭像到主頁查看),關於李自成活吃朱常洵是真是假問題,在某平臺引發討論,因此筆者特發本文補遺。上文之中的福王結局選自彭孫貽的《流寇志》對此事的記載,茲認為最為合理和可信,方以採納。《流寇志》原文節選:“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關於李闖王活吃福恭王是真是假補遺

通過《流寇志》原文節選可知:闖王圍攻洛陽,福王起先招募敢死隊襲之,頗有收穫。後來城破,福王沒有跑掉被闖王的人活捉。闖王看他一身肥肉,非常厭惡,於是便想存心作弄於他,便給福王帶到宴會席上。命人拿刀了從福王身上活生生割下一大塊肉,剁碎後和鹿肉相拌成下酒菜,讓福王看著他們吃完,之後再處死他。有兩個承奉去哭祭,並乞求闖王准許收斂其主。闖王便允許他們將福王收斂,並覓一亂石崗埋葬。兩個承奉料理完之後,便在埋葬福王的亂石崗兩側,自盡而死以殉主。這個記載理論上是非常可信的,因此被筆者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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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記載說,洛陽被破後,義軍在臨時帥府周公廟前召開慶祝洛陽大捷大會,也可以說是公審大會。會上宣佈福王朱常洵,前兵部尚書維祺,河南知府亢孟檜,參正王胤昌及孟津的孫挺生、新安的王朝山、嵩縣的王翼明等人罪行。並依次將他們斬首,先後共斬殺河南府官吏和大地主400餘人。當時周公廟外血流成溪。屍體被扔進事先挖好的一座大坑之中。福王的屍體後來被他府上的兩個下人,一個姓王一個姓張的收斂埋葬。後來朱由崧得知後將此二姓人家接到南京居住。這一說雖然也有幾分可信,但並沒有闖王吃福王的記錄,所謂無風不起浪,既然有此說便不會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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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說福王是先被義軍重責40軍棍,然後梟首示眾。眾人意猶未盡,竟然提議切割福王肉與鹿肉同烹,闖王準,於是眾人如狼似虎,把福王切肉剔骨扔進鹿肉鍋中,煮熟後分發與眾將士同食。還有的記錄寫得更是滑稽,說福王朱常洵被活著扔進一口千人大鍋中,鍋中還有幾隻剝皮去角的梅花鹿,重達300多人的福王象盲人游泳一般的瞎撲騰,一會兒游出水面,一會兒又沉入水底,連遊邊叫,好不容易抓住梅花鹿的屍體,卻又被義軍士兵用長矛戮弄落入水中。最後被活活煮死,兩個時辰後,皮開肉綻。義軍用鉤子搭過來切開與鹿肉一起盛出來同食。這些說法顯然很荒誕,不可採信!所以還是《流寇志》比較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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