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他人微信錢包轉帳構成盜竊罪 被罰2000元

因為一時鬼迷心竅,年輕女子在幫女老闆保管手機時,打起了盜取老闆微信錢包的主意。但是天網恢恢,犯罪者終逃不過法網追究。近日,武鳴區法院審理並宣判了這樣一起盜竊案。

被害人黃某在南寧市武鳴區某工作室從事美容生意,被告人陸某是黃某工作室的員工。2017年12月21日16時許,黃某在工作時接到客戶信息,因不方便回覆,黃某將自己的手機交給陸某囑咐其幫忙回信息。陸某拿到黃某手機後起了貪念,偷偷將黃某微信帳戶內的錢分兩次轉帳至自己的帳戶,共計2502.1元,並刪除了黃某手機內的轉帳記錄。當天,陸某將其中2300元以現金的方式存入其母親韋某持有的銀行卡。東窗事發後,陸某向南寧市公安局紅嶺派出所投案自首並退出贓款2502.1元。

武鳴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陸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陸某犯盜竊罪。被告人陸某在案發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在案發後能主動退還所得贓款,未給被害人造成損失,亦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故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陸某犯盜竊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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