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吃了食品里头的干燥剂,你会怎样做?

如果你吃了食品里头的干燥剂,你会怎样做?

图片源自网络

朋友A跟我说,她上年十月的时候在网上买了一盒10块钱的爆米花。

她是一个习惯好评的人,刚好那天她在爆米花开封之前,拍了几张照片,是打算评价的时候顺便晒图的。

在还未吃爆米花之前,她便已经完成了她的惯性好评。

打开罐装的爆米花之后,她当然也不会仔细去关注那包被爆米花淹没的干燥剂!

吃了第一口爆米花后,她只是觉得这个爆米花似乎受潮了,有点软也略带硬,不太好吃但也不特别难吃。

加之她未曾吃过这款爆米花,她也不知道这个爆米花的味道是不是本该如此的!

基于不浪费食物的原则,总之她分两天食完了这罐爆米花。

可悲的居然也是这种“不浪费”!

当她把误以为吃到最后的碎碎是海苔碎(实际上是干燥剂)也倒进嘴里一咀嚼,终于知道自己中招了。

中招之后,她当然是去厕所里催吐啊!

过程相当痛苦,又是扣喉又是吐又是飚泪水。

吐了五六次之后,她很是担心,所以联系了网上的客服。

客服让她去医院做检查了,但朋友A是一个惧怕医院的人。

她原想着,只要干燥剂无毒无害,她又何必去医院呢!说不定医生要让她洗胃,那多遭罪啊!

本来当客服告诉她,这个干燥剂是安全无害的,她也是打算原谅的。

但后来她发现,自己真的有点难以原谅,因为干燥剂的味道在她脑中不断出现,在她的口中萦绕难散。

无法形容的苦让她觉得自己必须要为自己争取一点权益。

加上她觉得如果就此原谅,对方也认为只是一个交易中小插曲,不会对消费者重视起来的。

她也不想因为对方的粗心大意,会再继续发生同类型事情。

也许有些人会说,如果你在食用之前小心一点,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个问题了!可到底多少人真的会留心这个点?爆米花一打开,首先就是吃一口食物的大有人在。也许你还会觉得吃到一 半也许吃不完,还得盖上盒子,那让干燥剂留在里面,也许会不受潮。

只要干燥剂是正常的,那真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发生的!

只要他们不把有问题的爆米花卖出去,只要他们发货的时候再认真仔细一点,也绝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有人说也许是因为快递太暴力了!但爆米花是透明胶罐装的那种,而且快件外头有纸箱包着。再暴力,也不至于让罐装里头被爆米花包裹着的干燥剂开裂吧?人家也说了,卖爆米花这么久了,从未出现过这种问题。

即便他们之前已经再三道歉了,但套道明寺的一句话——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来干嘛!吃了就是吃了,心里的难受就是真的难受啊。

这么想的朋友A再度联系了客服,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并让客服帮她为这件事对食品公司追讨应有的赔偿。

然而客服是答应了帮忙反映问题,可朋友A等了一天又一天,在人家不再理睬之下,她只好选择找一些平台进行投诉。

于是乎,朋友A的漫长投诉过程开始了。

第一个平台受理了,可结果是多次联系对方却无果!让朋友A尝试去另外的平台再次投诉。

第二个平台,她投诉了,可惜结果是不受理,原因是超出投诉范围。

第三个平台,终于受理了,也开展了调查的工作。

兜兜转转,朋友A在今年二月终于收到了答复函。

结果当然是人家抽检后认为食品符合安全法,至于朋友A可以联系对方私下解决,如果和解不成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联系也是联系了,然而对方说,赔偿没问题,赔偿爆米花价格的十倍,就是100块咯!

如果,朋友A不是看到了一个条例写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说不定朋友A真的会接受了这100块的所谓赔偿。

对于朋友A来说,如果这次事件的精神损失费是1000块的,那么她就坚持这个价格不变。

然而几番周旋,对方也只是说最多给到200块的赔偿,说他们已经赔偿了十倍,是最高的赔偿了!100块还是老板自己加钱的。小本生意获利少!

瞬间,朋友A觉得对方的态度让人觉得他们在施舍乞丐。

话说她要求1000块也不高了,而且是按照条例来认定的。

然而对方也许认定你就是想坑他们!

毕竟你一个消费者,已经给了他们店铺好评,也没有去医院做该有的检查,只单凭图片证据,确实有口难言。

她最后找了消费者协会做调解,然而给出的答复是最多300块,另外那100块是他私人给的。更可恶的是对方居然跟消费者协会说,是朋友A在开封之前已经看到干燥剂封口开了,而且朋友A给明明就给了他们店铺好评!

试问,有智商的人也不会为了10块钱的爆米花,明明看到有干燥剂散落,也执着地把爆米花吃完吧!照片证据本来也是朋友A为了晒图拍下的,她本来也没发现,是吃了干燥剂后,再去翻看才知道的。

最好笑的,是给了好评这种事,也能成为了他们的理由之一!

朋友A经过了长时间的抗争,其实也感到累了。

消费者协会的联系员告诉她,如果你不服,可以继续打12345进行投诉。

但其实说不定去到最后,只能法院见。

朋友A心知肚明,她很累,真的很累。

而且她手头上的证据也许真的不足以证明自己是不是真的吃了干燥剂!

然而,吃了干燥剂的那种苦闷,有谁能理解?就算她想坚持追究到底,可一而再再而三的结果都告诉她,你继续坚持,得到的可能也不过是那几百块钱的施舍。

最终,朋友A今天选择了放弃继续维权,她接受了那300块的“施舍”。就当是弥补这段日子的心酸吧,否则她可能什么也没有。虽然,和解是今天说下的,那300块可还没到账。

但我想,我要帮朋友A把这件事说出来。

不过,我只希望告诉大家,在吃含有干燥剂食物的时候,务必第一步便要把干燥剂拿出来,确认食物是OK没问题的,方能吃用!

若果你真的不幸吃了干燥剂,请第一时间去医院检查,呕吐物什么的也记得要保留,千万不要害怕麻烦或者觉得恶心,因为这样子才能让你更有理有据去争取自己该有的赔偿。

最后,我好奇问一句,如果事件的主人公是你,你会怎么处理?

【P.S.请看客们注意一点,实在没必要对朋友A已经做出的行为作出任何评价,只是希望大家看完后能理智对待,可以的话,说说自己会怎么做。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对这些消费维权的意识其实很薄弱的,有些人也许就自认倒霉了。但有些时候,争取权益也不是为了得到多少钱,只是想让“倒霉”的自己觉得没那么倒霉,同时希望给予对方一个应有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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