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死刑”朋友圈刷屏被指互联网营销

昨天很多网友的朋友圈被一条:“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的消息刷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

在各方讨论的声音中,微信公众号移动互联网(sjydhlw)抛出了这样一条言论:你只是帮别人赚钱。通俗点说,这又是一次互联网营销罢了。

而这条公众号内容在经“华人首富”等公众平台推出后,每次转载都取得了极高的点击量,诸如“人贩被抓后的回答让人震惊!!!请判人贩死刑”等原文的“改编体”也多见“10万+”的点击量。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贩卖人口,最高本就可判处死刑。所谓“投票改变法规”有点不知所谓,而靠朋友圈互转企图“根治”社会问题的想法也太过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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