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民身份证补办、到期不用“回家”办理啦!

新余渝水公安分局人口综合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时常遇到外地群众来窗口咨询:“居民身份证办理需带什么材料。”

2016年7月1日,新余市全面启动省内、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外地居民可在我市户籍窗口(办证中心)申请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新余市民身份证补办、到期不用“回家”办理啦!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报挂失。跨省来赣工作、学习、生活的流动人口,可以持本人居民户口薄或本人身份证(换领)、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在校就读学生还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及复印件,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异地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提供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新余市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有:全市户籍窗口、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新余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有: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分宜县局城东和城西派出所,渝水分局抱石路、北湖路、中山路和天工路派出所,袁河分局铁山派出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仙女湖分局河下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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