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開發商毀諾,收了「訂金」卻不賣房子,聲稱我不怕被告

午休的時候,律所來了一位客戶,稱自己交了2萬商品房認購“訂金”,結果開發商由於利益關係房子不賣了,甚至還揚言告到法院都不怕。看了下客戶的認購協議書,結果上面寫的不是“訂金”,而是誠意金,又被開發商玩了把“文字遊戲”。

房產開發商毀諾,收了“訂金”卻不賣房子,聲稱我不怕被告

何謂“誠意金”

誠意金是開發商營銷的一種手段,在法律上未得到承認,屬於開發商自創的詞語。在現實中,誠意金只是表示購房人單方面的誠意,開發商並不受誠意金所應體現的誠意制約。這就是為什麼開發商聲稱不怕被告的原因了。

房產開發商毀諾,收了“訂金”卻不賣房子,聲稱我不怕被告

風險防範

1、在付款之前,看清楚合同的條文,特別要注意的就是:如果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簽署或者執行,一是要求賣方立即退還誠意金,二手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

2、要求賣方寫為“訂金”,當然,如果寫為“定金”,不買的話,就無權要求賣方返還。

房產開發商毀諾,收了“訂金”卻不賣房子,聲稱我不怕被告

商品房買賣中,協議中條條款款一定要看清楚仔細,別被一些“文字遊戲”而耽誤了最佳購房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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