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區法院引入執行懸賞保險助力破解「老賴」難題

道外区法院引入执行悬赏保险助力破解“老赖”难题

懸賞保險助力破解老賴難題

道外区法院引入执行悬赏保险助力破解“老赖”难题
道外区法院引入执行悬赏保险助力破解“老赖”难题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為當事人詳細解答“執行懸賞保險”機制

7月6日上午在道外法院執行懸賞保險簽約現場,30名申請執行人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分公司簽訂了執行懸賞保險單。此舉系道外法院在“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中推出的“執行懸賞保險”機制,法院與保險公司合作全力破解“執行難”。

近年來,儘管道外法院不斷加大執行力度,豐富執行手段,通過多種途徑讓規避執行的老賴無所遁形,但現實中由於法院偵查手段不足,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故意隱匿財產或轉移財產的情況仍時有發生。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7〕8號《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指出“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但在執行懸賞中,往往因為懸賞費用過高使得申請執行人望而卻步。為此,道外法院借鑑兄弟法院的一些成功經驗,開始嘗試通過與保險公司合作,聯合建立執行懸賞保險機制。執行懸賞金保險是指對懸賞公告中查找被執行財產應付的賞金進行保險。申請執行人可以自願申請執行懸賞、購買執行懸賞保險。在舉報人舉報財產線索或被執行人下落並被確認有效後,申請執行人應向舉報人支付的懸賞獎勵,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付,極大解決了申請執行當事人的經濟負擔及執行風險。

在查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或其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執行案件中,申請人僅需要拿出懸賞金10%的金額購買“懸賞保險”。保險公司以及法院通過官方網站、微博微信、電視、報紙、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自媒體平臺發佈懸賞公告,申請人亦可自行通過媒體宣傳途徑發佈懸賞公告,廣泛查找財產線索或被執行人下落。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限為1年。在期限內,如有舉報人能夠提供線索且經法院核實有效後,可獲得懸賞公告確定的獎勵金額。該獎勵金由保險公司負責賠付。其中,舉報人提供財產線索的可獲得最高不超過20萬元,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的可獲得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懸賞金額,從而將申請人的懸賞成本降到最低,不僅極大緩解了申請執行人的經濟負擔,還降低了執行風險。

此次推出執行懸賞金保險合作,旨在發動社會力量,讓“老賴”無處可藏,更好地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防止被執行人逃避、隱匿債務,保證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