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律师要常“三省”

「荐读」律师要常“三省”

「荐读」律师要常“三省”

本文为2018年第三期《浙江律师》杂志卷首语,由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律师》主编陈三联撰写。

「荐读」律师要常“三省”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是《论语》教给我们为人处世的道理,意思是说做事要尽责,交朋友要守信,学到的知识要时常温习并运用。对于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群体而言,这“三省”还是很有意义的。

是要常想想对当事人是否尽心尽责。去年,我省各级律协收到投诉律师代理不尽责的有62起,占投诉量的四分之一,“谋而不忠”现象不容忽视。有的律师记错时间忘了出庭,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有的律师拿到判决书没有及时转交当事人,致使丧失上诉权;有的律师未及时提出续保申请,致使委托人利益受损;还有些律师接受委托后不及时调查了解案情,不及时收集证据,逾期申请执行,逾期行使撤诉权、异议权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更何况有着特殊职责使命和操守要求的律师?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抛至脑后,把专业知识当做戏耍当事人的工具,这样的律师是走不长远的。虽然这样的律师是极少数,但对行业的伤害却是致命的。当然,我省律师行业也从不缺少值得学习的榜样,本期刊发了我省首位一级律师穆克让“平生致志学政法,一息尚存为人民”的事迹,值得每一位律师对照自省。

是要常想想执业过程是否恪守诚信。诚信是律师职业的生命线,是律师执业的基石。当事人委托律师是基于对你的信任和对你专业的认可。律师不诚信,只认钱不认法,只收钱不干事,不仅是对律师职业的污损,也是对法治的亵渎,更是对社会的犯罪。在我们查处的案件中,有的律师利用执业便利,谋取当事人利益;有的律师私自收案、收费;有的律师故意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和隐私,谋取非法利益;有的律师帮助伪造证据或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据,以赢得所谓的“胜诉”等等。“荆棘的皇冠”“正义的宝剑”,那些赞美律师的诗句成了最大的讽刺和笑话。“诚实守信”是社会进步的基本价值观,律师成为诚信楷模和引领者也是职业的特殊要求。本期刊登的青年律师季慧娈、沈莹,法援律师朱斌在办案过程中厘清事实真相,恪守法律法规,不仅展示的是专业的精到,更是体现了诚信执业的风采。

是要常想想是否在学习中不断提升。社会发展,知识爆炸,不读书不学习意味着退步,意味着你不能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大势大局不清楚,国情社情不明白,新法新规不掌握,当年老本总有吃完的一天。总体上说,我省律师行业学习氛围还是比较浓厚的。如前一段时间,省律协组织的律师参政议政培训交流会、新法新规示范培训班、破产管理论坛、青年律师训练营等都是场场爆满,一座难求。但还是有一些律师懒于学习、惰于思进。有的为了完成网上学习课时,花钱让人帮忙听课;有的做井底之蛙,不参加业务培训;有的热衷于牌桌酒席,或与司法人员拉拉扯扯;有的不学习新的大政方针,不与时俱进,还时不时触碰底线等等。这些律师应有危机意识,每日自省:“传不习乎?”。

律师是法治精神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广大律师如能做到每天“三省”,不忘初心,不断前行,则律师行业兴盛可期,法治社会实现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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