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院依法對4名涉惡集團成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2018年7月12日,韓某、杜某某、韓某某、高某某等四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一案在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朱媛媛出席法庭支持公訴。這起案件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該院提起公訴的首起涉惡案件。

2017年4月、9月,被告人韓某糾集杜某某、韓某某、高某某等人,形成以韓某為首的犯罪集團,向社會不特定人員招攬討債業務,多次採取夜間放鞭炮、擺花圈、噴字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償還債務,擾亂被害人正常生活秩序,使被害人產生心理恐懼。

2017年10月至11月間,被告人韓某、杜某某、韓某某、高某某,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駕駛轎車故意撞擊酒後駕駛人員車輛,製造事故後以報警處理被害人作為要挾,敲詐勒索被害人錢財4次,共計人民幣61900元。其中被告人韓某、杜某某參與作案4次,涉案數額為人民幣61900元,被告人韓某某參與作案3次,涉案數額為人民幣59900元,被告人高某某參與作案2次,涉案數額為人民幣55900元。

宿豫區院依法對4名涉惡集團成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宿豫區人民檢察院在全面審查案情,調取視聽資料,完善證據鎖鏈後,對 4 名被告人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宿豫區院依法對4名涉惡集團成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本案中,被告人韓某、杜某某、韓某某、高某某,形成犯罪集團,多次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是典型的涉惡犯罪,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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