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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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全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清患利剑”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行业场所安全和保安员着装管理,消除行业场所安全隐患,近日,安定区公安局西河派出所、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

“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

社区民警深入辖区行业场所和小区物业公司广泛宣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核实应配备保安员和保安服数量。督促辖区规模较大行业场所和小区物业公司购置2011式保安服,切实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同时积极动员规模较小场所配备保安员并按规定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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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着装是保安员依法开展保安服务的重要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保安服务活动的重要途径。

自工作开展以来,西河派出所、火车站派出所对辖区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单位场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查处1起非法使用制式警服及警用标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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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保安着装有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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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到底保安能否穿仿制警服?相关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一一关于保安服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保安不能随意着装。一些单位和个人违法销售、穿着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问题十分突出,足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造成社会公众视觉混淆,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和正常警务活动。

一一据了解,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一一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一一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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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校 对:赵文静

审 核: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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