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車站派出所開展規範保安員著裝管理工作

“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

“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
“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

為紮實推進全區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清患利劍”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行業場所安全和保安員著裝管理,消除行業場所安全隱患,近日,安定區公安局西河派出所、火車站派出所開展規範保安員著裝管理工作。

“山寨警服”不再迷人眼——西河、火车站派出所开展规范保安员着装管理工作

社區民警深入轄區行業場所和小區物業公司廣泛宣傳《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核實應配備保安員和保安服數量。督促轄區規模較大行業場所和小區物業公司購置2011式保安服,切實規範保安員著裝管理,同時積極動員規模較小場所配備保安員並按規定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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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著裝是保安員依法開展保安服務的重要條件,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監督保安服務活動的重要途徑。

自工作開展以來,西河派出所、火車站派出所對轄區內沒有整改到位的單位場所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查處1起非法使用制式警服及警用標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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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保安著裝有嚴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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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到底保安能否穿仿製警服?相關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一一關於保安服裝,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保安不能隨意著裝。一些單位和個人違法銷售、穿著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裝的問題十分突出,足以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造成社會公眾視覺混淆,嚴重影響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和正常警務活動。

一一據瞭解,2009年9月28日國務院第82次常務會議通過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保安員上崗應當著保安員服裝,佩戴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誌。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誌應當與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誌服飾有明顯區別。

一一保安員服裝由全國保安服務行業協會推薦式樣,由保安服務從業單位在推薦式樣範圍內選用。保安服務標誌式樣由全國保安服務行業協會確定。

一一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製,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賣。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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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校 對:趙文靜

審 核:張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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