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3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竟然都缺少了發票中最重要的東西!

會計人員日常工作中,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審核取得的日常發票,發票票面要素是否齊全?不要覺得露個符號、丟個漢字沒事,這可是直接影響到你的增值稅抵扣、以及能否允許企業所得稅扣除的大問題,真是“一字值千金”!

這3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竟然都缺少了發票中最重要的東西!

今天為大家分享三份發票,看看漏了什麼?

情形1:漏了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提醒:

企業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也必須填寫購方的納稅人識別號,否則屬於取得不合規的票據。

政策: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

情形2:漏了填開正確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

提醒:

建議企業取得的增值稅發票,都要審核發票上是否打印了稅收分類編碼簡稱。

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並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

關於未打印稅收分類編碼簡稱的發票不能使用?稅總已經明確說明了!

由於納稅人眾多,系統升級需要一個過程,部分納稅人因未進行系統升級導致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未打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正常使用,無需重新開具。

納稅人應當儘快進行系統升級,對於無法自行升級的納稅人,稅務部門和稅控服務單位將提供幫助。稅務部門已經並還將進一步採取措施,為納稅人開具發票提供更多便利。

情形3:漏了填開發票備註欄信息

提醒:

納稅人發生特定應稅行為,開具發票時應填寫備註欄。

例如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提供建築服務、銷售或出租不動產、鐵路運輸企業受託代徵的印花稅款信息、使用差額開票功能開具發票、預付卡業務開票、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保險公司代保險代理人彙總開代理費發票、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代開專用發票等須在備註欄中填寫相應內容。

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徵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館員在華購買貨物和服務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7〕579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有線電視收視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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