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为进一步推进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省督导组24日起
进驻我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进行专项督导。
省督导组进驻时间为7月24日至7月27日,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592-2262365(每天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举报邮箱:厦门市邮政专用邮箱03363号,邮编:361003。
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工作方案,
主要督导内容为:
★党委和政府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整体性、协同性情况;
★重点案件查办及深挖彻查“保护伞”情况;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以及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的情况。
奖励办法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
奖励!奖励!
5000元、1万元、5万元
......
最高奖10万元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抓捕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提升打击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一、举报方法
人民群众向市区两级扫黑办、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的,给予奖励。举报形式可以是信件、电话、网络、当面举报等。
二、奖励标准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1.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人民币5万-10万元;
2.属恶势力团伙的,奖励人民币1万-5万元;
3.属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3万元;
4.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最高奖励人民币1万元。
5.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认定有效后,一律按照奖励标准兑现奖金。
三、相关单位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等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共同打击铲除黑恶势力!!
厦
门
政
法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厦门
平安厦门 感谢有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审核:谷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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