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懸賞」興慶區人民法院被執行人納兵,懸賞金額1000元

為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同時鼓勵公民、法人和其它社會組織積極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及時有效的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現將懸賞內容公告如下:自本懸賞公告發布一年以內(截止2019年3月22日),提供下列被執行人的相關線索,由人民法院根據舉報線索找到被執行人並實際控制的,給予舉報人一定金錢獎勵,兩個以上舉報人對同一人舉報的,獎勵優先舉報人,聯名舉報的,由聯名舉報人均分,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登記為準。

本院鄭重承諾,本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的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附被舉報人信息)

「執行懸賞」興慶區人民法院被執行人納兵,懸賞金額1000元

被執行人:納兵,男,1989年11月4日出生,回族。

身份證號:640111198911041218。

戶籍地:寧夏銀川市興慶區清和北街慶豐苑22-1-302號。

執行案號:(2018)寧0104執649號。

執行標的:724465.07元及利息。

懸賞金: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並由人民法院實際控制的,獎勵人民幣壹仟元。

懸賞期限:1年(2018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22日)

舉報電話:麻法官 1779508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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