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兴庆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纳兵,悬赏金额1000元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悬赏内容公告如下:自本悬赏公告发布一年以内(截止2019年3月22日),提供下列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由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附被举报人信息)

「执行悬赏」兴庆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纳兵,悬赏金额1000元

被执行人:纳兵,男,1989年11月4日出生,回族。

身份证号:640111198911041218。

户籍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庆丰苑22-1-302号。

执行案号:(2018)宁0104执649号。

执行标的:724465.07元及利息。

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由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壹仟元。

悬赏期限:1年(2018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22日)

举报电话:麻法官 1779508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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