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行动 开展疫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迅速行动 开展疫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7月24日,江城县检察院针对江城县辖区内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二类疫苗)和百白破疫苗(一类疫苗)效价指标是否存在不合格的问题,向江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县疾控中心、勐烈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

迅速行动 开展疫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经核查,我县辖区范围内未发现由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和由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两批次不合格疫苗。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民生大计和社会稳定,此次问题疫苗事件曝光后,江城县检察院反应迅速,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及时对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核查,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对药品运输、储存、分发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药品安全问题,依法推进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进程,确保江城县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江城县检察院新媒体

撰稿:孙明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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