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水费标准有变动!
基本水费不变,
污水处理费有调整!
污水处理费和水费一同缴纳
虽然水费不变
但污水处理费上调后
每月要多交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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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南昌市居民污水处理费
调至0.95元/吨
非居民用水
行政/工业类
收费标准从
原来的0.8元每立方米
调整至1.4元每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
经营类和
特种用水
收费标准由
1元每立方米
调整至1.4元每立方米
一级用水
居民户为5人以下,一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360吨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即月均30吨以下;
二级用水
二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360~480吨,即月均30~40吨;
三级用水
三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480吨以上,即月均40吨以上。
按照规定,5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1人,用水基数可相应增加5吨。只是用户需凭户口本和身份证(承租房要凭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属供水管理部门申报后才可生效。
调整污水处理费后
每月多交多少钱?
南昌居民早已实行了阶梯水价
此前有数据统计
96%的居民不会超过一级用水量
如果按照每月30吨用水量计算
调整后
污水处理费每吨增加了0.15元
每月即增加4.5元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18年7月1日起
南昌市污水处理费
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提醒
7月25日前,南昌市水业供水集团完成一次所有在册用户(不分单双月)水表水量抄取工作,当日抄表,次日即可交费。同时,在7月25日前抄收的水量,污水处理费仍按原价格缴费。
污水处理费征收收工作由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负责具体实施。自来水用户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由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征收。
(附:下附江西洪城水业各收费网点分布汇总表)
【文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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